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对外经济发展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kjx961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