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房东“提灯定损”,人被拘房违建,赔了夫人又折兵!

兵静乃胜 2024-04-06 11:49:28

最近,江西上饶的租房事件闹得是沸沸扬扬!日前一女子发视频称,不久前她租赁了一间民房,在退房时和房东起了争执,起因是房东提着灯带着专业设备检房,还列出了密密麻麻的过万元的赔偿清单。

这位女士称自己只是租了22天,就要交“天价”租金,这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笔者细细看了这份清单,好家伙整整16项!金额高达10884元。除了房租、水电费(勉强算)是正常的支出外,还有什么油漆、床、门、窗帘、蹲坑、花洒、栏杆等等,最过份的是实木门和厨房门两扇门都拉进了清单。

如情况属实,真难以想象一位女生在短短22天的租住时间里得怎样糟蹋才能达到这个效果呢?另外,清单上还有人工工资,每项处理起来都要按300-400元/天计算,最后还列了其他损伤补偿2000元。

真是妙不可言啊!看到这笔者只想对这位房东说:“费这么大劲干嘛,为何不直接抢呢?”

这让我猛然想起古代一个故事来,就是霍光在废除汉废帝(昌邑王刘贺)时所列的罪状:27天里他总共做了1127件坏事!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女子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后,网友们都炸了!纷纷指责这位房东所为。随后有人电话咨询了房屋所在的村委员,村委工作人员却表示房东没有讹人,这下彻底将网友们激怒了,这不是明显的护犊子嘛!

网络的力量真是无穷大,很快这座房子被人肉了出来,大家看看下图:

要说懂法的网友真多啊,很快就有人提出质疑,罗列了多条问题,不得不说有文化是真好!说实话如果没看到这些,笔者还真不知道自建房有高度限制,也不知道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租赁证才行。

据说这件事还被央视节目报道了,主持人连麦了律师,律师表示:租客对自然损耗无须承担责任。

这件事闹大了后,当地(玉山县)成立了由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核实。情况如下:

房东郭某在房子出租期间,同租客陈某常因日常琐事、物品受损等问题发生争执,2024年3月22日晚,郭某拿砖头砸向陈某,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对郭某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理。而对于“天价”赔偿单,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已要求郭某退还。

此外,通报还指出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并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写在最后

江西上饶的租房事件引起了公众对租房市场规范和租客权益的关注。事件暴露了房东与租客间的不平等关系及房屋租赁管理的不足。通过网络传播,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展现了网络舆论的影响力。

租客应谨慎租房,仔细审阅合同,了解权益,合理使用房屋。房东需遵守法律,制定合理租金和赔偿标准,保持诚信,与租客良好沟通。政府需强化监管,完善法规,提供指导服务,解决租赁纠纷。

此外,通过这件事也提醒人们要警惕自建房的合规处理以及房屋出租管理问题,总之,要能做到知法懂法才好。

朋友们对比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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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静乃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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