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安化某地一男子“杀父骗保”的事情引发全网关注。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8月,在湖南省安化某地,一辆正在行驶中的黑色轿车突然落水,坐在副驾驶的刘某某(嫌疑人父亲)当场溺亡,该车驾驶员刘某(嫌疑人)却因提前跳车,并未受到太大伤害。
(图源:网络)
此后,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了一系列疑点,如汽车落水点不对,且不会游泳的刘某情绪过于稳定,不像是一个突然失去父亲的人,反而反复问警方这件事什么时候能下结论。
其次,落水的轿车是刘某在案发不久前购买的二手车,仅花费8000余元,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出了车祸,但从车辆检测报告来看,车辆本身并没有问题。
出于职业判断,民警马上联系了相关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民警,刘某父亲出事仅几天后,刘某就来咨询过赔付流程,于是警方立马对刘某的投保情况、经济状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分析。
2、投保7份保险,赔偿金超790万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在溺水事故发生的前一个月左右,刘某曾先后到10余家保险公司咨询意外险投保的相关情况,并给其父亲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受益人均为刘某自己;而这些保险的赔偿金,高达790万,刘某的这一系列行为,无疑是在为杀父骗保做铺垫。
在证据面前,刘某也承认了自己故意制造车祸、杀害父亲骗保的犯罪事实。
原来,近些年刘某因生意原因欠下100余万元的债务。一次,在帮父亲购买保险时,他发现意外保险可获得高额的赔偿金,遂起了杀人骗保的念头。
3、近年来,为骗取保险金而杀害近亲亲属的案例屡见不鲜:2018年,曾经轰动中泰两国的「3300万普吉岛杀妻骗保案」相信大家还历历在目,天津张某为妻子购买了多份保单,并携妻女前往泰国普吉岛度假,在酒店泳池中将妻子杀害;
2019年,重庆一男子为取悦女主播及偿还欠债,蓄谋并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图源:网络)
可以发现,这些残忍杀害亲属的人,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骗取高额的保险金。
4、每年损失金额约800亿美元根据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测算,全球每年约有20%至30%的保险赔款涉嫌欺诈,损失金额约800亿美元。
面对这种恶意行径,法律不会姑息这种行为,保险行业也有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会通过免责条款 、投保规则来规避骗保:
1、投保两年内自杀,保险不赔;
2、家庭主妇、未成年的身故保额有限制;
3、投保人一般只能是直系亲属,受益人一般也只能设置为直系亲属等等。
(某款保险产品条款)
除此之外,《保险法》第 43 条中有规定:受益人如果对被保人故意伤害,没有资格领取赔偿金。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以及《保险法》第34条,同样有相关明确规定:
《保险法》第 34 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保险公司规定都在尽最大可能防范道德风险,规避类似惨剧发生。
5、最后总结一下:作为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我们一定要意识到,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行业和从业者共同维护,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抵制恶意骗保行为。
各位业务员伙伴,应当防范恶意骗保的问题发生,当发现客户不符合投保条件时,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发现投保人有疑似骗保的行为,如在短期内向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投保金额明显巨大;投保后,没过多久就出险等,都应该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并上报有关部门。
其次,各位保险客户要明白: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赔款、故意编造或虚构、夸大保险事故来骗取保险赔款都属于恶意骗保,这也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甚至法律制裁。
畜牲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