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你弟弟,你就得养他!”看着面前的父母,男子小张只觉得满脸陌生。
只是因为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弟弟,小张就被父母告上法庭,还被要求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那么最后法院会如何判呢?
在亲朋好友的印象中,小张一直都是一个很孝顺的孩子,而且性格非常独立。在看到父母生二胎后,并没有像其他家庭一样直接和父母断绝关系。
反而隔三差五就回家一趟,给父母以及弟弟打钱或者送些吃的喝的。
只是众人没想到的是,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3年,小张就在突然之间被亲生父母告上法庭,理由就是小张没有尽到对弟弟的抚养义务。
在开庭那日,小张和父母之间的气氛剑拔弩张,小张说自己没有义务一直养弟弟,而父母则一直声称小张作为哥哥就应该尽到责任和义务。
“我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总不能为了弟弟自己的生活都不顾吧?”
“我们之前已经商量好了,养弟弟是应该的。”
然而,在这场争论中,谁都没有说服谁,故事其实可以从这个家庭的最初说起。
小张从小就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孩子,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高考时他也没有辜负所有人的希望,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211。
大学四年,他年年都能拿到奖学金,获得了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最终在毕业那年他收到北京一家上市公司的offer。
至此他留在了北京打拼,可是这里的竞争太激烈了,人才到处都是,所以小张刚开始过得很是辛苦,好在他最后还是熬过来了。
这天还在公司上班,小张却突然接到了母亲的来电,原来是母亲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去,右腿粉碎性骨折,一听到消息,小张就火速向领导请了假回家。
等小张抵达医院时,他的母亲在病床上病恹恹地躺着,父亲则在一旁照顾着。
一看到小张过来,张母就开始哭诉:“这下子可怎么好啊!我现在瘸了,你爸又没工作,你弟弟才3岁,他以后咋办?”
在小张上大学的时候,因为课业多加上距离远,平时只有寒暑假的时候才回家。
这让他的父母又起了重新要一个孩子的打算,于是在他大二那年,比他小整整22岁的弟弟出生了。
其实小张是非常反对父母再生小孩的,一来是母亲年纪已经大了,高龄生产一定很危险,二来父母现在都五十多岁,再要一个小孩,肯定没有更多的精力、财力去照顾小孩,对父母来说负担更重,对孩子来说,也不利于他的成长。
可是张父张母根本不听劝,执意生下了这个小孩,小张再不愿意,也只能接受。
张母拉着小张的手:“儿子啊,你能照顾你弟弟一段时间么,现在我是这个样子,你爸又为了我把工作辞了,你弟弟才刚上幼儿园,我俩都不能照顾他,你就把他带去北京,那里条件也好,让他在那上幼儿园,我和你爸每个月给你打一千块钱,好不好,儿子?你放心,等他大一点了,我身体好了,我们一定把他接回来。”
小张看着病床上虚弱的母亲,又看着旁边一脸懵懂的弟弟,他只能点了点头。
为了让小张更好的照顾弟弟,张母还和小张签订了一个协议,就是他们每月支付小张1000元,小张暂时照顾弟弟几年。
就这样,小张把弟弟带回了北京。为了让弟弟生活更舒适,他还给弟弟买了个幼儿床。后来,他又托朋友重新给弟弟在北京找了个幼儿园。
一晃,三年过去了,小张的弟弟已经要上小学了,可是父母还没有把弟弟接回去的打算。张母其实不到半年身体就已经恢复了。
身体好之后,张父张母就在老家开了个早餐店赚钱。之后小张一直和父母商量,把弟弟送回去,可是父母一直以北京教学质量好,他们工作忙身体也不太好为由,拒绝了接小儿子回到他们身边。
小张无奈,只好跟父母讲,希望他们能每个月能多支付两千块钱抚养费,因为弟弟要上小学,花销更大了。
可是父母却骂他是个白眼狼,说他们辛辛苦苦供他到大学毕业,如今让他帮忙照顾弟弟,这本来就是他的义务,他们已经每月给1000块钱了,他还想着法儿的跟他们要钱。
小张怎么也没有想到,父母竟然这样看待他,小张觉得父母一点都不体谅他,理解他。他已经25岁了,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因为他的弟弟太小,觉得以后小张肯定要抚养这个弟弟,然后就跟他分手了。
这三年来,他为了照顾弟弟,是既当爸又当妈,而且父母给的那点钱根本就不够,他一直在贴钱照顾弟弟。
小张决定,既然父母不愿意把弟弟接回去,那他就送弟弟回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还没结婚就过上养儿子的日子。
把弟弟送回去后,张父张母不干了,他们也没想到一向很听他们话的大儿子能这么干,于是,他们将大儿子告上法庭。
法庭上,张父张母坚称他们已经和大儿子签订协议,协议约定自己每月向大儿子支付一千元抚养费,而且他们月月都是按时支付的,从未有过拖欠。
另一方面,他们将小张养大成人,找到工作,现在让他抚养自己的亲弟弟,不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小张都不能拒绝。他们要求法院判决小张继续抚养弟弟,并且还要求小张向他们赔偿一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小张辩解,现在弟弟已经长大,本来花销就更大,父母给的1000元根本不够,并且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哥哥有照顾弟弟的义务。
他能照顾弟弟三年,是出于对父母的体谅以及对弟弟疼爱。如今,因为照顾弟弟,已经打扰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他希望法官能够依法公正判决。
张父张母是否有权要求大儿子照顾小儿子?小张是否可以拒绝照顾年幼的弟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本案的情况来看,这条法律规定了小张对弟弟的扶养是有条件的:一是弟弟为未成年人;二是父母均已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或者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尚在,但尚在的一方无力抚养;三是兄、姐有负担能力。
本案完全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1.小张的弟弟三岁,2.父母因为身体原因暂时无力抚养弟弟,3.小张已经工作,完全具有抚养能力。那么小张在该条件下,抚养自己的弟弟符合法律规定。
又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本案当中,张父张母和小张签订了协议,约定每月向小张支付1000块钱抚养费,由小张照顾年幼的弟弟,并且,张父张母有按照规定将抚养费按时支付给小张,所以他们也是符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综上,张父张母在身体状况欠佳,而小张具有抚养能力,且张父张母还同意支付小张抚养费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要求小张照顾小儿子,小张也不能拒绝。
其实在我们中国,一直有一个很牢固的传统观念:即长兄如父。年龄较大的兄姐,照顾年纪较小的弟妹,属于一种扶老育幼的传统美德。
在一个家庭当中,兄弟姐妹一直生活在一起,他们的感情很深厚,不仅仅是因为血缘关系,也是因为朝夕相处,建立了很深厚的感情。即使兄弟姐妹长大后,他们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可还是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小张在刚开始答应父母照顾年幼的弟弟,也是因为体恤父母年纪大,抚养能力比较弱,他们辛辛苦苦供自己上大学,现在自己工作了,也应当替父母分担一些压力,又因为这是自己的亲弟弟,虽说年龄差距比较大,可他也是打心眼里疼爱这个弟弟的。
(分析部分为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
【原判决结果】法官认为,小张作为兄长,对弟弟是具有一定的抚养义务的。所以小张不能单方面解除抚养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继续承担抚养弟弟的义务,并且支付张父张母一万元精神损失费。
事情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有人认为,张父张母现在有工作,是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小儿子的,如果说他们遇到意外,或者实在没有能力抚养小儿子,那么大儿子照顾弟弟责无旁贷。
可是他们却道德绑架大儿子,要求大儿子照顾年幼的弟弟,对大儿子来说,实属不公平。也有人认为,张父张母年纪那么大了,本就不应该再生个小孩,生了,他们就应该负责到底,而不是将一切都甩给大儿子,增加大儿子的负担。
笔者认为,法院也是根据法律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公正判决。但是,法律是需要保护每个人的利益的,本次判决对小张来说可能不公平,其实,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要充分考虑每个人的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
本案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如果一个家庭,想要二胎,一定一定得考虑自己的精力、财力,不能一时冲动生个二胎,却没有能力抚养,这样不仅害了二胎小孩,也害了老大。
残忍的父母,道德绑架自己的大儿子,你的大儿子会打一辈子光棍儿的。另外,我有点儿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他大儿子每天要上班,可能还要加班、出差等,他怎么能够做到每天按时为弟弟做饭,并接送弟弟上幼儿园,照顾弟弟的生活起居。
这是什么法律,就这个判决来说,明显不合理……
法律规定就是扯淡!谁的责任应该谁来承担,而不是绑架大儿子的人生。没能力养就应该送人!别说什么孝顺,亲人的,凭啥我要为你们的错误买单?也没有任何女性愿意一结婚就当妈的!在这方面我倒是觉得欧美法律更合理,没有道德绑架一说,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
被你生被你害!
法律明显过时,哥哥有养育弟弟义务,但哥哥弟弟不是直系亲属,简直笑话。
没能力养为什么要生,这样,俩个孩子以后都辛苦
这个小的生病死了都 平安了
扶弟魔不分男女,扶弟魔父母什么比德行全国统一
扯淡吧 这对父母都没抚养能力 那生个屁啊
这是什么父母?没能奈养就别生,真是不要脸!
哥弟不是直系亲属,却有抚养的义务,受教了。
不是直系亲属,没有这个义务。但是作为亲兄弟帮帮还是应该的,但不是必须的。
就不怕来个同归于尽?
可以,再生一个给大的养,没钱没时间精力,也不用结婚生孩子了,然后养弟弟到十八岁,再反过来要求弟弟养老,大家一起互相折磨消耗,然后让两个老家伙绝后[笑着哭]
消失吧[得瑟]离家出走很正常
这个不合理父母还在,凭啥哥哥养呀?不是开有摊卖早点吗?
用一个三岁的小孩来毁了自己一生这还不如杀了。反正这生也完了
尽心养和不尽心养也是有区别的。营养餐和馊饭都是饭,饿不死的抚养和德智体美劳的抚养也不一样
消失吧。彻底消失吧
这小编编都编不顺,误导大众
出去玩,走丢了,好努力去找了,没找到,合理吧
判决只引用了民法典二十六条和第一千六十七条,我实在看不出这两条如何规定哥哥一定要抚养弟弟的,一个字都没提,这也能编?
这两个老人不但自私而且傻,大儿子成仇人了,小儿子注定被虐待。
搞笑不,兄姐在父母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有义务养弟妹,但是弟妹没有给兄姐养老的责任。
就不养,你怎么办。
故事情节不够曲折离奇…[得瑟][得瑟][得瑟]
消失就可以断绝一切联系
“长兄如父、长姐如母”是对老大们赤裸裸的道德绑架,谁当老大谁倒霉
是我就分户分家,带弟远走,老死不往。
法院首先考虑不要给国家添麻烦!
小张被单位降薪或解雇,自己生存都成问题,那么,法院能否判小张刑呢?
这是硬编的都不和呼罗辑,大儿哪有时间照顾弟弟呀
没有抚养儿子的能力却有开早餐店的能力?这个法官是怎么想的?不想养就不要生,这父母也不是玩意
以后父母还得让自己给弟弟买房,因为他们老了没能力买房,[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