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与许多西方国家相比,新西兰的情报界规模不大,其情报机构似乎不那么复杂。其更广泛的情报和安全界由13个军种、部门和机构组成,但其运营核心包括以下内容:
新西兰安全情报局 (NZSIS)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安全情报。它也是收集人力情报和外国情报的主要机构。政府通信安全局 (GCSB)在收集外国信号情报和提供专业知识方面发挥着双重作用。国家评估局(NAB)是新西兰的中央外国评估机构。它负责收集/解释有关对外事务的信息。NAB的作用是提供评估而不是建议。它是总理和内阁部(DPMC)的一部分。
2、历史
二十世纪初,新西兰与英国的关系及其在英联邦中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军事情报能力和国家安全威胁。与“五眼联盟”类似,情报在新西兰殖民时代的冲突中被利用。新西兰的地理位置使其有助于缩小英国在南太平洋的情报差距。它的无线电台还使它能够拦截敌人的信号传输,然后转发给盟国。为此,新西兰于1914年建立了海军情报中心。除了整理截获的情报外,该中心还协调和转发了有关进出新西兰的船只的报告。尽管规模不大,但新西兰加强了其情报能力,为盟军的整体战争努力做出了贡献。
2.1 早年
从1919年开始,新西兰警察局的一个情报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情报。这支部队开始收集有关新西兰潜在颠覆分子的信息并对其进行监视,特别是“有革命倾向的人”。被指派监视颠覆分子的警探会出席可疑组织的会议。他们还跟踪进出港口设施的动向。此外,他们还记录了护照申请,并获取和分析了颠覆活动的文献。他们一直对这一角色负责,直到1950年代中期,枢密院令成立了新西兰安全情报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皇家海军在新西兰设立了一个地区办事处,作为整个大英帝国更大的情报单位系统的一部分。除了已经存在或正在建造的无线电和雷达站,以拦截敌人的传输和识别敌人的位置外,新西兰还构成了海岸观察者网络的一部分。海岸观察者网络是一个主要由平民组成的盟军网络,他们报告了任何船只或飞机的目击事件。新西兰在整个盟军情报网络中的核心优先事项是保护航运免受敌人的攻击。它通过探测和识别日本和德国潜艇和船只的位置来做到这一点。
2.2 联盟协作
此外,陆军在针对太平洋的日本行动中训练了自己的信号情报(SIGINT)能力。陆军信号特别科截获了日本的摩尔斯电码传输。然后,操作员将它们转发给美国情报部门进行解码和破译。在新西兰参与太平洋战争期间,陆军还有两支拦截部队在太平洋作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新西兰军方坚持将安全情报能力/资源置于军事管辖之下。参谋长们对警方在发展国内安全情报能力方面的进展不予重视。1940 年,英国陆军和军情五处军官查尔斯·莫胡德 (Charles Mawhood) 建议新西兰在 1940 年建立一个单独的安全部门。在新西兰军方的管辖下,它建立了SIB 。半独立的SIB负责开展安全情报行动,承担了大部分安全情报职能。为了协调情报活动,它于1941年10月进一步建立了联合作战情报中心(COIC)。它通过中心汇集情报,以产生整体理解并将信息转发给盟友。
2.3 幻影之眼:五眼联盟的开端?
然而,在美国的领导下,澳大利亚对新西兰的产品进行了大部分情报分析。尽管新西兰作为英联邦的一部分(以及最终的五眼联盟成员),产生的信息相对较少,但它能够利用远远超出其能力范围的信息和资源。然而,二战后,情报活动迅速复员:
海防复员惠灵顿情报中心被迫关闭关闭新西兰的七个SIGINT电台和/或管理权交还给邮电部
然而,冷战敌对行动构成的威胁需要新的情报结构。新西兰没有建立自己的SIGINT机构或联合情报局,而是选择加入澳大利亚的情报体系。1949年,新西兰成立了自己的联合情报局(JIB)。它承担了以下责任:
整理、评估和分发与地形有关的情报;通信、港口和港湾、登陆海滩、航空设施;国防、经济、工业和人力资源。以及在其责任范围内的国家的社会和宪法组织。
新西兰直到1955年才建立自己的正式情报SIGINT组织。然而,军方继续收集原始的SIGINT并将其转发给澳大利亚进行分析。
2.4 NZSIS的起源
1948年,军情五处要求新西兰建立一个对口机构。鉴于新西兰国土面积小,政府没有效仿军情五处,而是在警察部队内设立了“特别处”。该处负责收集有关颠覆、暗杀、恐怖主义、革命、破坏和间谍活动威胁的情报并处理这些威胁,以保护新西兰。然而,人力和财力资源不足妨碍了其业务效率。不满还包括政府误导、不适当的培训、有限和被动的情报收集方法以及警察法规和行政管理。该处的问题,以及在澳大利亚暴露的苏联间谍弗拉基米尔·彼得罗夫(Vladimir Petrov)认为苏联人在新西兰总理办公室有一个未透露姓名的联系人的启示,为新情报部门的出现创造了有利的背景。1956年,枢密院令成立了新西兰安全局。1969年,公众首次承认安全局。它被赋予了法定依据,并更名为新西兰安全情报局。(1969年《新西兰安全情报局法》)
3、新西兰情报界的组成部分
3.1 新西兰特勤局(NZSIS)
图1 NZSIS官方标志
目前,NZSIS仍然是一个无党派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收集和分析与政府情报优先事项相关的情报。它还获得了授权,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之外的活动以保护国家安全,包括应对如下威胁:
恐怖主义或暴力极端主义间谍活动或其他外国情报活动破坏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某些严重罪行对政府信息或信息基础设施的威胁对国际安全、政府运作和新西兰主权的某些威胁。
它是新西兰情报机构中公众形象最高的。虽然它比政府通信安全局小。SIS负责国内情报收集、反情报行动和外国情报收集。必要时,它还与新西兰其他安全机构保持着“手拉手”的关系。
NZSIS的局限性
新西兰安全局没有警察或其他法律或安全执法权力(《新西兰安全情报局法》第4(2)条)。一旦NZSIS完成其情报收集工作,只有警察才能行使这种权力。警务专员主要负责对包括恐怖主义在内的国家安全威胁作出行动反应。此外,1977年对安全定义的修正扩大到国际恐怖主义。1999年对《新西兰安全情报局法》的其他修正案确认了新西兰安全局的额外职能:
提出与移民和公民身份事务相关的安全建议。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应向个人授予安全许可提出适当的建议。对安全保护措施提供建议。
它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具体而言,主管部长不能指示新西兰国家情报局在新西兰境内进行监视。(《1969年新西兰安全情报局法》,第4AAA(2)条)。尽管 NZSIS 在其他方面受部长的控制。NZSIS主任必须定期与反对党领袖协商。协商的目的是“让他或她了解与安全有关的事项”。(《1969年新西兰安全情报局法令》第4AA(3)条)。
3.2 政府通讯安全局 (GCSB)
图2 GCSB官方标志
政府于1977年成立政府通讯保安局。直到1984年之前,GCSB及其在信号情报中的作用一直保密。2003年,GCSB获得了批准:GCSB 是一个信号情报(SIGINT) 和技术情报(TECHINT)收集机构,是英语国家五眼联盟的一部分。GCSB的主要重点是收集外国情报。尽管在特定情况下,并且最近越来越多地,它可以在其他新西兰政府机构(如警察或海关)的要求下以“合作伙伴”角色承担国内SIGINT和TECHINT的工作。GCSB还提供信息保障和网络安全,收集和分析情报,并向其他机构提供援助。
图3 GCSB的Waihopai设施,被公认为五眼ECHELON系统的一部分
3.3 国家评估局(NAB)
图4 DPMC官方标志
NAB是所有NZIC情报流的最终接收者。它在总理和内阁部(DPMC)的范围内为总理准备评估。NAB 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949 年,最初被称为新西兰军方联合情报组织。NAB是总理和内阁部(DPMC)安全和情报小组的一部分。该局对GCSB和NZSIS进行独立和公正的情报评估。此外,NAB主任还担任国家评估委员会(NAC)的主席,这是一个机构间的协调委员会。它负责协调政府机构的整体工作。特别是在满足国家情报优先事项和确保满足评估要求方面。
4、NZIC的二级机构和理事会
4.1 NZIC的国防机构
国防情报和安全局 (DDIS)
DDIS负责军事情报,其中包括用于作战层面的具体情报以及对其他国家军事能力和意图的广泛评估。
总理和内阁部 (DPMC)
DPMC是新西兰的中央公共服务部门,为新西兰总督、总理和内阁成员提供支持和咨询。在DPMC内部,国内和外部安全协调官员委员会(ODESC)由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官员组成,他们代表部长监督新西兰的安全和情报界。国家评估局也隶属于DPMC。
国内和外部安全小组 (DESG)
DESG处理影响新西兰及其在岸和离岸利益的国家安全威胁。DESG负责协调中央政府机构的活动,并包括一名情报协调员。情报协调员向DESG主任报告,负责维持外国情报的要求程序,并监测情报收集机构的业绩。
国防部
国防部就国防事务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以加强新西兰及其人民的安全和利益。
4.2 NZIC相关的机构
外交和贸易部
外交和贸易部负责促进新西兰在贸易和国际关系中的利益,并就与外交和贸易政策有关的事项向政府提供建议。
卫生部
卫生部负责和管理新西兰的卫生和残疾系统。
移民部
移民部负责监督新西兰的移民制度以及管理它的规则和法律。
新西兰海关总署
新西兰海关总署通过保护经济免受非法进出口、促进新西兰的国际贸易、调查非法活动和在必要时进行起诉来确保新西兰的安全。
新西兰国防军 (NZDF)
新西兰国防军是新西兰的统一国防军。新西兰国防军由三个军种组成:新西兰皇家海军、新西兰陆军、和新西兰皇家空军,由国防军总司令(CDF)指挥和领导。新西兰国防军在国防情报局、新西兰GEOINT(GNZ) 以及海军、陆军和空军中拥有情报能力。
新西兰警方
新西兰警察是新西兰的国家警察部队,负责执行刑法、加强公共安全和维持秩序。
5、情报问责制架构
主计长兼审计长、私隐专员和申诉专员为政府提供一般问责和审计职能。情报和安全监察长(IGIS)成立于1996年。自 2013 年以来,有一个咨询小组来协助审查业务。该小组可以向总理提交报告。此外,IGIS独立于政治行政部门,即法定的情报和安全委员会(ISC)(成立于1996年)。它包括国会议员,其职权范围不包括行动、以及负责审查某些行动授权的安全令专员(成立于1999年)。ISC、IGIS 和专员不能审查或监督 NZSIS 和 GCSB 以外的情报活动。
情报问责制概述
情报与安全监察长 (IGIS)
IGIS负责通过对选定的活动进行调查并独立调查投诉来确保NZSIS和GCSB合法地开展活动。IGIS还就与监督有关的事项向政府和ISA提供建议
IGIS顾问小组
小组主动或应IGIS的要求向IGIS提供咨询意见
情报与安全委员会 (ISC)
ISC的主要职能是审查每个机构的政策、管理和支出。ISC还考虑每个机构的每份年度报告,对上一财政年度进行年度审查,并审议众议院或总理提交给ISC的任何法案、请愿书或其他事项。ISC不得调查IGIS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事项。
情报专员 (CIW)
CIW向负责的部长提供咨询意见,并与部长一起签发授权令,允许ISA开展活动。专员的职能包括向负责的部长提供建议、考虑和发布。
还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国家安全小组(NSG)本身不是问责制结构的一部分,但它确实监督总理和负责NZSIS和GCSB的部长并为其提供建议。
6、NZIC的运营和情报
对2001年事件的反恐反应一直是新西兰安全局和GCSB始终存在的背景。尽管只发生了两起涉及与国际恐怖主义(或实际上与任何其他有关问题)有关的监督和问责问题的引人注目的事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艾哈迈德·扎维(Ahmed Zaoui),他进入新西兰申请难民身份。然而,新西兰国际安全局局长的建议认为他是一个安全风险。新西兰国家当局在确定扎维身份期间将他拘留了几年。2007年,NZSIS确定他“不再处于危险之中”。该案成为新西兰情报问责制的典范。它同样强调了新西兰经济合作组织的秘密作用、它与国际安全机构的联系、以及问责机构的适当作用。
6.1 扎维案
艾哈迈德·扎维(Ahmed Zaoui)是阿尔及利亚人,在1990年代一直参与伊斯兰政治,由于他的政治派别、同伙、他的活动/公开言论(都被认为具有积极或潜在的恐怖主义性质)和使用假护照,他在几个欧洲国家被定罪和/或驱逐出境。2002年,扎维使用假南非护照从马来西亚抵达新西兰。在被拘留期间,他声称自己是难民。在新西兰移民局等机构进行了一系列面谈之后,安全局局长利用1987年《移民法》的授权,对扎维发出了安全风险证明。这一行动导致他随后被拘留。安全证书的逻辑是,新西兰必须确保它“既不是恐怖主义行为者的受害者,也不是恐怖主义行为者的来源”,并且“必须防止新西兰成为或可能打算从事此类活动的人的避风港”。必须看到新西兰正在对这些人采取行动,以维护其国际声誉。然而,2003年8月,根据新西兰的移民法,(独立的)难民地位上诉局给予他难民地位。
6.1.1 情报问责制问题
2003年11月,情报和安全监察长审查了颁发安全风险证书的决定。当时的监察长立即被指控有偏见,因为他对一名记者发表了笼统而不是具体关于此案的评论。结果,高等法院在2004年维持了一项偏见的裁决,监察长辞职。在接下来的三年中,有几次试图阻止驱逐出境,理由是:
安全评估无效用来对付扎维的“证据”并不安全扎维的人权受到威胁允许扎维留在新西兰不会对新西兰的安全构成威胁
2006年,对安全风险证书的审查听证会被推迟,于2007年7月至8月晚些时候举行。2007年9月,新西兰安全局局长解除了安全风险证书。他这样做的理由是扎维不再构成安全风险。这一决定是基于有关扎维过去的新信息,他与新西兰安全局的合作,以及自他首次被拘留以来改变的国际环境。下面是2005年的报纸摘录,详细介绍了新西兰情报局对艾哈迈德·扎维的司法打击。
图5 Dominion Post,2005年7月8日:一份报纸摘录,详细介绍了新西兰情报局对艾哈迈德·扎维的司法打击。
6.1.2 NZIC从扎维案中吸取的教训
扎维事件的核心是难民身份、人权和国家安全的相互竞争。相当关键的是,在新西兰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使用秘密证据(甚至无法向扎维及其律师披露)的问题。即使在安全风险证书被撤销之后,过度保密的问题仍然存在:
“还有其他非常重要的机密信息,我不能透露。这是我评估扎维先生安全风险的关键部分。不幸的是,关于这些信息不能再公开说了,因为这样做会损害这些机密材料。这种披露也可能使扎维先生担心他的安全。”
– NZSIS,2007 年。如果2001年的事件没有发生,政府是否会追究此案是值得商榷的。这起案件表明了安全局局长所拥有的重大权力。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事务以及使用安全风险证书时可能具有深远影响的权力。这个案例说明,必须使移民法和安全要求协调一致,以确保案件得到迅速和公平的处理,同时不仅考虑到直接有关个人的需要和权利,而且考虑到新西兰社会的更普遍的需要和权利。
6.2 克赖斯特彻奇清真寺枪击案
2019年3月15日,布伦顿·哈里森·塔兰特(Brenton Harrison Tarrant)在努尔清真寺(Al Noor Mosque)和林伍德伊斯兰中心(Linwood Islamic Centre)犯下了两起大规模枪击事件。袭击发生后,新西兰政府在其安全情报机构中成立了一个皇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在2020年发布后发现,新西兰的情报机构过于关注伊斯兰极端主义。它是以牺牲其他国内威胁为代价的,即白人至上主义和另类右翼意识形态的兴起。
7、NZIC的未来
尽管新西兰地理位置偏远,但定期有迹象表明,新西兰情报机构过于尊重西方大型情报机构,尤其是美国和英国。例如,在讨论 NZSIS 和 GCSB 时,Hager 将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关系描述为高度不对称。在这一点上,新西兰向五眼联盟提供的回报远远超过它可能得到的回报,同时无法控制或限制这些国家使用其自身设施的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想象,NZIC将继续在五眼联盟中扮演一个从属的角色,尽管是重要的角色。
8、结论
NZIC及其负责的系统是五眼社区中最小和最集中的。新西兰情报局已经从庞大的英联邦情报网络中的一个小单位发展成为遏制对新西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威胁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情报与安全独立审查报告》(2016年)和《情报与安全法》(2017年)提高了共同体的透明度。然而,该法案并未将NZIC的问责范围扩大到NZSIS、GCSB和NAB以外的审查机构。至于NZIC的未来,有必要对其问责制结构进行改革,以确保其持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