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成影视剧的水浒中,诸多杀人、打家劫舍的场面,已经让很多观众不适,认为梁山好汉就是一群土匪、强盗!然而在原著中,这些都只能算是小场面,有些极致血腥的场面,在影视剧中是永远无法呈现出来,其中就包括“人肉”生意、“吃人肉”。
王伦一伙王伦时期的梁山泊,那里或许是吃人魔鬼的聚集地。上至王伦、朱贵、杜迁、宋万四个首领,下至小喽啰们,应该都吃过人肉,为何这么说?原著中林冲投奔梁山泊落草,行至朱贵酒店时,朱贵亲口说道:
“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 ,重则登时结果 ,将精肉片为羓子 ,肥肉煎油点灯。”
讲得很直白,被杀掉的过路客人,身上的肥肉用来煎成油点灯,瘦肉做成腊肉留着吃。“羓子”其实指的就是腊肉。王伦四人武功平平,钱财来源有限,从四个头领的能耐也能得出结论。因此,朱贵酒店的“瘦肉”不是自给自足,就是作为酒店日常盈利的一种方式。
十字坡孙二娘夫妇张青、孙二娘夫妇是在十字坡开黑店的,经营的就是“人肉”生意。武松在阳谷县手刃潘金莲、西门庆为兄报仇后,被刺配孟州的途中,路过十字坡。倘若不是武松社会经验丰富,识破了孙二娘的手段,打虎英雄也得乖乖地做砧板肉。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张青识得是打虎英雄后,便将他们夫妇的营生和盘托出:
“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
他们夫妇不仅把人肉当牛肉卖,而且零星碎肉也不放过,做成肉包子出售,可谓肉尽其用。虽然立有规矩三不杀(云游僧道、行院妓女、流放罪犯),就结识武松的这段经历看,孙二娘守不守规矩还得看心情!
杀人魔祟李立如果说孙二娘夫妇还有三不杀的底线,那揭阳岭的催命判官李立是毫无底线可言。宋江刺配江州途经揭阳岭,在李立的酒馆被麻翻后,差点被杀,原著如此描写:
酒店里那人道:“惭愧!好几日没买卖,今日天送这三头行货来与我 。”先把宋江倒拖了入去山崖边人肉作房里,放在剥人凳上。
由此可见,李立就是靠杀人劫财、剥皮卖肉为生,甚至还配备了专门的人肉作坊、剥人凳。倘若不是混江龙李俊及时赶过来认出宋江,他早被李立剥皮剁碎了。
清风山吃人魔如果说前面几位做“人肉”生意的,对于“吃人肉”描写的不够精细,那清风山的郑天寿、王矮虎、燕顺一伙人对于如何吃,描写的可谓细致:
小喽啰说道:“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报。等大王酒醒时,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 ,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
王矮虎便道:“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
从小喽啰的话能看得出,他们对于吃人肉已经吃出了经验:三位头领喜欢吃心肝做的醒酒酸辣汤,小喽啰们则吃新鲜的肉。同时,从动手小喽啰的手法,也能看得出其经验丰富,“先用冷水泼在宋江的胸口,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吃人狂魔李逵原著中对于完整且细腻的“吃人肉”描述共有两次,且两次都是李逵。
第一次是梁山好汉江州劫法场救宋江后,众人又计攻无为军,活捉陷害宋江的通判黄文炳。这时,李逵急不可耐的跳出来要替宋江剐了黄文炳:
“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不仅李逵吃了炭烤黄文炳,其余在场的晁盖、宋江、戴宗......等二十八位梁山好汉也喝了心肝醒酒汤。
第二次是李逵遇到了假扮自己劫财的李鬼。因为无意间走到李鬼家里讨饭吃,李鬼夫妇不仅不感激李逵的不杀之恩、赠银之义,反而企图谋害他,夺取钱财。李逵听到后,怒杀李鬼。随后腹中饥饿的李逵找到做好的米饭,但是没有菜,于是就有了这段炭烤李鬼的描写:
“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
结语这些梁山好汉做的“人肉”生意,“吃人肉”的血腥情节,在影视剧中是无法展现出来的,因为这种人吃人的行为必须立足于原著,立足于历史才能正确地被看待。历史上对于人吃人的现象,记载过的有很多,比如《明太祖实录》《元史》《国初群雄事略》《左传》......等等。
在封建王朝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不仅战争频繁,而且再加上皇帝无能、贪图享乐,以致奸臣当道、横征暴敛,最终民不聊生、食不果腹、易子而食。水浒中那些人肉生意、吃人的细节,正是对当时社会的残酷及黑暗做了最好的诠释!
事实上到了唐宋时期,人吃人的现象已经很少了,都1960年基本就没有了。人吃人在汉代以前是很常见的事情,特别是战争时期,人肉是主要的肉食来源。
所以搞不好宋江一伙不是被毒酒赐死的,而是病毒爆发死的
其实也是在影射宋朝的黑暗[得瑟]繁华的背后却有数不清的冻死骨。而一群诗酒风流的文官宁可朱门酒肉臭。也不会管贫民死活,就象王安石变法,明明是好事,却遭到强大的阻击。
朊病毒
果然是妖怪[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