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警察,按理来说应该是为老百姓保驾护航,守护一方平安的人。
可是前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林福久却是这其中的败类,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疯狂敛财5800万,包养多名情人,生下私生子,为了满足私欲霸占舞女,敲诈福利企业。
林福久知法犯法,心中毫无道德底线,沦为“警界第一败类”。
作为一个地级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 林福久的职务不高, 手中的权力也不算大, 但却聚敛了高达数千万元的巨额财产, 令人瞠目结舌。
他到底是如何一步一步跌入深渊,万劫不复的?
让我们一起来探究林福久的双面人生。
1950年4月, 林福久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大屯镇。
他的原生家庭十分贫寒,所以林福久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在城市打出一片天地。
他在家中最小,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所以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但也由于受这种家庭环境的影响,林福久形成了骄横霸道的性格。
1968年,林福久幸运的参军入伍,他在部队期间十分努力,很快也提了干。
1982年林福久复员转业,进入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的调研室工作,他的仕途正式开始。
凭着八面玲珑的机灵劲儿,林福久很快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先后任调研室副主任、 批捕处副处长,1993年4月升任税务检察处处长。
1998 年,隶属于市检察院的税务检察处, 改由公安局管理,成立了税务侦查分局。
于是林福久又成为鞍山市公安局税务侦查分局局长。
随着权力的不断增大,他的贪欲之门大开,越来越把控不住自己,而且他由于小时候过于贫困,掌权后千方百计的想发财,想成为有钱人。
林福久身为税务检察处处长,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极致,借着打击偷税漏税,可以说掌握着一些企业的生杀大权。
官帽越换越大,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的同时,找他办事儿的人也越来越多。
地方企业在他面前毕恭毕敬,想尽办法讨好这位大爷。
他最多的手段就是以旧换新,试图掩盖自己的腐败行为。
1998年,林福久找上了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板,他与这个老板素昧平生,找他的原因就是因为看中了这个老板的三处房产。
结果林福久使用了手段,拿自己一套60平米的老破小换取了这位老板255平米的新房。
他得手后,频频使用这种手段敲诈房产公司,先后向10余家房屋开发公司索要住房面积超过 2000平方米,价值 350 余万元。
他还利用去企业查税的机会,公然敲诈企业,曾经一次就向某冷饮公司索要50万元。
自1995年以来, 他对其掌握的构不成犯罪的案件,大部分都没有按规定移交税务机关处理,而是自行处理,借机敛财。
除了用这些卑鄙的手段获取非法钱财之外,林福久还放高利贷,一次次伸出了罪恶之手。
林福久先后投入2100余万元,向12人发放高利贷款,还获得数以千万计的利润。
他只认钱不认人,林福久亲侄子为做生意,向他借了 70 万元, 最后支付了利息40万年,即使还清之后,林福久还在春节向亲侄子索要钱财。
贪财和好色从来是一对孪生兄弟,对于林福久来说,更是如此。
他拥有了巨额的财产之后,就不断的找情人,同时由于他与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还想生个儿子,来继承他的万贯家财。
他一旦闲下来,就会去风月场所找乐子,并且把看上的发展为情人。
一日,林福久在舞厅玩乐时,他看上了比他小20多岁的女孩常某。
常某年轻漂亮,面容姣好,一下子就让林福久垂涎欲滴。
两人初次见面,林福久直接表明自己是公安局的,让常桂娟遇到什么麻烦可以直接找他解决。
他厚颜无耻的对常某说:“我叫林福久, 在鞍山小有名气。 我只有一个女儿, 没有儿子。 找你女儿, 就是想让她给我生个儿子, 延续香火。 ”
林福久钱来的容易,对常某出手也十分大方,不断的给常某某送上大量金钱,还送给常某某两套房子。
常某某爱慕虚荣,对林福久送来的东西照单全收,心甘情愿的成为林福久的情人,与林福久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有了儿子之后,林福久在常某某身上花销就更大,每月光生活费就支付了一万元,还在深圳给她又买了房子。
常某母子出行,都是专车接送,代步座驾也是上百万的豪车。
他绝不会满足于只有一个情人,又包养了一名按摩女陈某,林福久是时间管理大事,不断的周旋于几个女人之间。
他为了让陈某高兴,把陈家全家的户口都迁到了鞍山,为她们安置住所,百般照顾。
陈某对林福久死心塌地。
多行不义必自毙。
林福久很快迎来了自己的末日。
2004年,林福久被立案调查,他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的财物高达5800多万元。
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终审判处林福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林福久利欲熏心,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烂摊子、烂人真多!
这装13样的该 你特么小心点 现在你也风花雪月啊
东北人崇尚什么?~看谁好使!
又一个!
盛产腐败分子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