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三月,湖广长沙府,奉皇命前来召潭王殿下回京的使臣刚踏出王府,耳边便传来“王府走水了”的惊呼声。骇然转身但见王府上空已升起滚滚黑烟,目测起火位置位于王府内廷的主寝殿左近。很快从王府中响起的脚步声、哭喊声、呼号声,验证了这一点。随即一个更让使臣惊惧的消息传来,王府的主人潭王朱梓因不愿意回京,竟然在接旨之后,返回寝宫与王妃于氏一道纵火自焚了。
使臣被眼前这一幕彻底惊呆了,陛下只是让自己来召王爷回京,父子之间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怎么就演变成一场人伦惨祸了呢?自己怎么向陛下交代啊?
找不到朱梓剧照,以湘王朱柏自焚代替
陈友谅的遗腹子?朱梓,生于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初六,为明太祖朱元璋的庶八子。次年四月初七,老朱第一次大封宗室,仅仅七个月大的朱梓被封为潭王。不过他并非王爷中的最幼者。受封赵王的老九朱杞,比朱梓小上几天;受封鲁王的老十朱檀,生于当年二月十七日,封王时还不足两月。
朱梓的生母是大名鼎鼎的定妃达氏。说达定妃有名,并非是基于正史,而是基于野史。实录中关于她的记录只有三条,两条生子,一条受封,《明史·后妃传》则干脆没有她的传记。野史传言她是元末起义军之一的大汉皇帝陈友谅妃子,陈友谅战败后,被当做战利品充入朱元璋后宫。且达定妃入宫前已有身孕,潭王朱梓便是陈友谅的遗腹子。
那么问题来了,达定妃的身份真有如此敏感吗?大概率是确有其事,洪武十八年(1385年)颁布的《明大诰》中,老朱亲口承认,曾收纳陈友谅的嫔妃入后宫。
“曩元末之时,群雄並起,孰不以子女玉帛为先,良骑美服为上,酣歌作乐为奇,生离人父母妻子为妙?朕亦扰攘中,於斯数事,为何不能?其保身惜命而不敢。当未定之时,攻城略地,与群雄並驱,十有四年余,军中未尝妄将一妇人女子。惟亲下武昌,怒陈友谅擅以兵入境,既破武昌,故有伊妾而归。”(《明大诰·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
诚如老朱所言,在古代收纳敌人的妻妾这种事并不少见。正所谓成王败寇,胜者通吃这一点不分是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民族。网上鼎鼎有名的“建安风骨”、“魏武遗风”且不去说他,唐太宗就笑纳了隋炀帝的女儿和李元吉的王妃,宋太宗与小周后更是后人茶余饭后八卦的一大热点。所以老朱在战胜陈友谅这个一度让他寝食难安的头号大敌之后,接收他的后宫,以羞辱对方也属正常。
陈友谅剧照
但据此说朱梓是陈友谅的遗腹子就过分了,而且完全不通历史。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陈友谅在鄱阳湖之战中流矢身亡,具体时间为当年八月二十六日。
“壬戌,陈友谅穷蹙,进退失据,欲奔还武昌,乃率楼船百余艘趋南湖觜,为我军所遏,遂欲突出湖口。上麾诸将邀击之,我舟与敌舟联比随流而下。自辰至酉,力战不已,至泾江口。泾江之师复击之……未几有降卒来奔,言:‘友谅在别舸中流矢,贯睛及颅而死。’”(《明太祖实录》)
朱梓出生与陈友谅去世间隔长达六年,即便是哪吒,也已经出生两个来回了,区区凡胎肉体如何能做到这一点?有人可能会说,达定妃的儿子的确是陈友谅的遗腹子,只不过人选弄错了,毕竟朱梓上头还有个胞兄:老七齐王朱榑。可朱榑生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同样不可能是陈友谅的遗腹子。
所以很简单,有人在借此往明太祖身上泼脏水。虽然将遗腹子的名头按到朱榑身上可能更合理点,可朱梓身上拥有朱榑所不具有的可资利用的矛盾冲突点,所以便舍近而求远。
这件事还不是满清所为,反而是明代文人在主导。至晚自明中叶开始,相关的故事已经出现在稗官野史之中。南直隶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皇甫录所著的《皇明纪略》,是阿越能找到的最早源头:
“帝克陈友谅,俘其妻孥曰:‘我自起兵以来,未尝纳人子女,今友谅三犯我金陵,四犯我太平,我甚恨之,其妻阇氏可没入掖庭。’未几生子,实友谅遗腹也,封潭王,国于长沙。将之国,阇氏语之曰:‘尔乃汉王陈友谅子,汝父被杀,吾为汝忍死于此,他日当为父复此仇也。’故事,诸王来朝者皆止于宫中。潭王来觐,入止宫不以礼自检,归国发兵反,高皇遣太傅徐达之子讨之,潭王坚闭城门,抱其幼儿绕城上行,取铜牌书其上云:‘宁见阎王,不见贼王。’因掷于城外,遂举火阖宫尽焚,携其子投隍堑而死。高皇大怒,因假妖星乱宫为辞,尽戮宫人,皇后脱簪珥待罪仅免,余悉歼除焉。”
其中谬误之多,实在是不忍卒读,相信对明史感兴趣的文友定然能从中挑出不少的刺。然而就是这么一段荒诞不经的野史,却被后世文人视若至宝,屡屡引用、演化。谎言说多了就成了真理,信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几乎被认定为史实。
明太祖剧照
明朝文人编排本朝英明神武的太祖皇帝,看着很不可思议。可事实上,自大明开国起,就存在不满朱家江山的文人势力,《元史》就被他们掺杂了很多私货。及至朱棣上台,暗中反对的文人更多,为编排他非嫡出,将懿文太子朱标与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李淑妃捆绑成母子,以便给朱棣安排个莫须有生母的碽妃这等事都做得出来,何况是绝了嗣的潭王朱梓。
之国长沙,纵火自焚朱梓的藩地为湖广长沙。长沙古称长沙郡,后为潭州,入元后改称潭州路、天临路。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九月,徐达率军攻克长沙,随即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又改潭州府为长沙府。其封号就源自于潭州府。
洪武三年七月,也即册封四个月后,老朱下诏预备修建诸王府,当时工部给朱梓圈定的谭王府用地为潭州玄玅观旧址。从老朱与工部尚书张允的对话可以看出,诸王的藩地在册封之初就已划定。
“辛卯……诏建诸王府。工部尚书张允言:‘诸王宫城,宜各因其国择地,请秦用陕西台治,晋用太原新城,燕用元旧内殿,楚用武昌灵竹寺基,齐用青州益都县治,潭用潭州玄玅观基,靖江用独秀峰前。’上可其奏,命以明年次第营之。”(《明太祖实录》)
虽然老朱说了从次年开始次第兴建诸王府邸,可是朱梓毕竟年幼,所以长沙潭王府直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二月才开始营建,由临川侯胡美负责督造。次月,设立潭藩护卫军:长沙护卫。
洪武十八年(1385年)五月,17岁的潭王朱梓成婚,王妃为前军都督佥事于显之女。当年十二月,之国长沙府。
老朱并没有因为其母曾为陈友谅之妾而对朱梓俩兄弟另眼相看。比如洪武五年(1372年),给诸王赐田,年幼的朱梓与秦王朱樉、晋王朱棡、燕王朱棣、吴王朱橚、楚王朱桢等获得相同的待遇,各自被赐予苏州府吴江县田一百顷,岁计米各七千八百石。
对其教育也没有放松。洪武十七年(1384年)六月,增设从八品翰林院《尚书》博士二人,以儒士饶仲恭、张庸充任。增设这两个职位的用意是为让他们教授藩王,其中饶仲恭负责为潭王朱梓说书,张庸负责为鲁王朱檀说书。
《十七史商榷》
洪武十八年十月,又赐予潭王、鲁王、蜀王、湘王《十七史》等大量书籍。国人历来重视史籍,“读史明智,鉴往知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短短十六个字,充分展现了国人的史观。《十七史》由从《史记》到《新五代史》等十七套宋以前正史组成,著名的二十四史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老朱授予儿子们十七史可见对他们的期望。
无论是《明实录》、《明史》正两部官方正史,还是《国朝献征录》等私修史籍,有志一同的表示,老朱对朱梓的教育非常成功,自幼聪慧好学,在文学上颇有成就,经常同藩内文士诗酒风流,完全是一副温文尔雅的翩翩美少年形象。
“丙申,潭王梓讣闻。王,上第八子,生二岁而受封,又十六年而之国。幼聦敏好学,善属文,常召国内儒臣设醴赋诗,品其高下而赉予之。”(《明太祖实录》)
关于他自焚的诱因,各种史籍也言之凿凿的称与岳家有关,尤以《明史》的记载最为详尽:
“妃于氏,都督显女也。显子琥,初为宁夏指挥。二十三年坐胡惟庸党,显与琥俱坐诛。梓不自安。帝遣使慰谕,且召入见。梓大惧,与妃俱焚死。无子,除其封。”(《明史·潭王传》)
这是说朱梓的老岳父于显和妻舅于琥,因被胡惟庸案诛连而被杀。潭王这人比较胆小,为此一直惴惴不安,是以当得知父皇要召他回京时,心态顿时崩裂,和王妃一起自焚而死。
《明史》这段内容看似非常详备,可完全是在胡扯。
首先,于显并非死于洪武二十三年的胡惟庸案,而去世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去世后,老朱还给予了优厚的哀荣,追封他为英山侯,谥襄武。
“(十二月)己巳,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于显卒。显,蕲州府黄梅县人。丙申岁,归附,累从征伐有功。洪武三年,授广洋卫指挥使。六年,升大都督府佥事。十三年,改前军都督佥事。至是以疾卒,特赠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追封英山侯,谥襄武。”(《明太祖实录》)
其次,结合各种史料,于家的确是被牵扯进了胡惟庸案,受牵连的当为于琥。但老朱出了名的护犊子,通过《太祖皇帝钦录》可知,诸子犯错大多只是去信骂一顿要求改正了事。当初靖江王朱守谦之国后所犯罪行简直是罄竹难书,也只是召回废为庶人,过后又将他转封云南。鲁王朱檀夫妇在藩国形同恶魔,老朱也只是下令处死王妃,对儿子网开一面。所以单单一个妻舅被打成胡党,压根不会连累到朱梓。
因此潭王之死,显然另有隐情。
潭王的罪行《明太祖实录》卷之一百八十洪武二十年(1387年)正月内容中,有如下两条不怎么起眼的记录:
“己巳,革潭府、鲁府审理所官。”
“戊午,改长沙护卫为湖南卫,隶湖广都指挥使司。”
审理所最初隶属于藩王相府,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职责为“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鲁府审理所有官员被开革,是因为鲁王夫妇在藩地禽兽不如的不干人事,既然潭府审理所享受了相同待遇,朱梓所犯之事必然不会比朱檀小。
在藩亲王被废除护卫,潭王是洪武时代唯一一个。即便是周王朱橚被发配云南,鲁王朱檀被召回南京约束,其护卫依然保留。是以朱梓到藩之后,所犯之事可想而知。
岳麓山
正史未提及朱梓所犯何事,但在明初晋藩内档《太祖皇帝钦录》中,洪武二十年二月十六日敕书谈及天象灾异时,就将周、齐、潭、鲁四王并列,称他们荒淫不堪:
“今将天象昭示灾异,明白具定年月日时……朕忧诸子,恐有当灾者。不期周、齐、潭、鲁,一概为非,已得罪于神人……如周,无所不为,说不能尽。为非之甚者,夺生员颜钝已定亲,至今不还。齐,擅将民间女子人宫,不用者打死,烧成灰,送出外来。潭,一千皮鞭打死典簿一员,铁骨朵打死典仗一员。鲁,至无礼,其妃当凌迟处死。”
另一份大明内档《御制纪非录》,更为详尽的记载了朱梓所犯的罪行,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草菅人命:“用铁骨朵打死典仗”,“用皮鞭一千下打死典簿”,“令丁指挥男将伊父行打”,“将护卫指挥并纪善共四人用绳缚足,倒悬井中”,护卫指挥、典仗、典簿、纪善都是王府属官,却被朱梓随意凌辱、杀害。相比起来“打折火者臂膊”,“以丸弹火者”这种欺凌王府内侍行为,已经属于小儿科了。为了满足自己病态的欲望,竟用火炙烤内侍的手,修建封闭场所,逼迫军士进入其中与猛虎搏杀,其本人却在边上看得乐不可支。
第二类、荒淫无耻:“命宫人、老妇将大便丸成弹丸,令其吞服之,吞服后复谓曰:‘美乎?’众老妇以秽应,但云好耳。才云美好,令复吞之,如此为非。”逼人吃翔不算,吃完还问味道如何,如此重口味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他的荒淫还不止于此,在老朱的口中潭王殿下堪称现代情趣用品的祖师爷,而且口味同样很重:“于宫中造淫亵器具,授之于宫中老妇,非礼百端。”
阿越说潭王朱梓可能的确既聪明又好学,还有一手好文笔,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藩地军民眼中属于恶魔的事实。可若只有以上这些罪名,无论如何在老朱眼里都罪不至死。那他为何要选择自焚呢?
何况朱梓死后,老朱虽然没有废除他的爵位,却连个谥号都不肯给,是其在藩诸子中唯一没有谥号的亲王。要知道此前鲁王朱檀执迷不悟,最终因过量服食丹药中毒而死,老朱当时虽然痛心疾首的破口大骂,可依然赐予了“荒”这个谥号,虽然是个恶谥。至于为何,他在谥册讲的很清楚:“生封死谥,古典昭然。呜呼!父子,天性也。谥法,公议也。朕于尔亲,虽父子,讵得以私恩废公义?”
结果到了潭王朱梓这里,却不再讲究“生封死谥,古典昭然”,赐予谥号了。如此操作实在是令人迷惑不已。
潭王府出土的瓦当
还有一桩操作也令人难以理解。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三月,也就是朱梓自焚一年之后,湖广布政司奏称潭王府损害严重,该当如何处置。老朱命工部派人前去勘察,视情况进行拆除,却要求对潭藩的宗庙、社稷及斋房进行修缮。朱梓自焚而死,又没有留下子嗣,潭国已经被除封,保留这些祭祀建筑用意何在?
“癸未,湖广布政使司奏故潭王府官门栋宇损坏。上命工部遣官阅视撤之,唯宗庙、社稷及斋房有损漏者修葺之。”(《明太祖实录》)
总而言之,潭王之死,处处透露着诡异。而这也给了意图抹黑老朱的文人们可资利用的立足点。为此在齐王朱榑、潭王朱梓兄弟之间,不惜放弃年长的朱榑,给更不可能的朱梓按上陈友谅遗腹子这个名头。毕竟,如此才能营造戏剧冲突,让故事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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