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人都要学会的重要技能——谈判(七)

职场大师哥 2021-04-07 17:44:35

十、永远为自己留有退路——“受委托”策略

卖主希望能开出个为买主接受的最高价,而不暴露自己所愿接受的最低价。谈判难就难在,如何在发现对方的底牌的同时很好地掩饰自己的底牌。解决这道难题的通用办法是采取“受委托”策略。谈判者运用这个策略,目的在于营造一个谈判平台,他们会声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奉命而为,背后有个未露面的主事人为自己规定了谈判中务必坚持的条款。虚构一个主事人把自己的主事身份变成代人说话,使自己置身事外,让自己处于中立,说起话来就方便多了。即使最后闹僵,对方也怪不到自己头上。你就有了一条退路可备不时之需,对方逼得太紧时,有它可作挡箭牌,即使谈判陷入僵局,彼此也不致过于尴尬。当主事人不在谈判第一线,因此,不管代理人与卖家讨价还价的结果如何,他都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在与某建工公司的谈判中,我们公司的主要领导一直未出面,冲在最前面的代理人是中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在谈判中也很好地运用了代理人的角色,大胆和某建工公司谈判支付条款。

某建工公司最开始是主事人和我们谈,但后来他们也变得聪明了,找了两名律师为代理人和我们谈,情况一下子有了改变。两名律师确实是经验丰富,对合同条款做了很仔细的修改和谈判。

也就是说,坐到谈判桌上的都是双方的代理人,使谈判不容易陷入僵局(相当于设置了缓冲地带)。

在谈判中,我们的代表一直使用“这一条可以暂时这样写,我一会儿向领导汇报”这样的话,使让步随时可以被否定,不至于让对方得寸进尺,并且防止对方步步紧逼。

十一、谈判中如何使用威胁

只要还有一点回旋余地,就有机会在,尽管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你认为,威胁你的人有能力且真的打算兑现威胁,必然会影响到你应采取何种恰当行为的评判。你要是在谈判中遇到这种威胁便改变初衷,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在我曾经遇到过的一个项目,我们要给一个大型企业提供弃土场。在谈判中,对方很强势,仗着企业的强大背景和政府出具的相关文件,提出低价使用我们的渣场。而这个价格会让我们亏损上千万元。在谈判中,对方代表动不动就提出这是市政府某领导的要求,是政治任务云云。但是我们的领导在谈判中坚持原则,当场予以反击,凭借其巧言利舌没给对方任何甜头。对方知道我们的坚决态度后一下子就软化了立场,重新谈判价格。这只是初次的见面谈判,但是,如果在这种初次的谈判中在气势上输给了对方,在后面的谈判中就会显得被动。不得不说,我们领导在处理这次谈判中做得很漂亮,有理有节又没有让对方占到任何便宜。

谈判中威胁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有的用于在谈判陷入僵局时向对方施压,有的则构成了谈判的部分内容。威胁与制裁可用作谈判的替代手段。但是,威胁通常会造成剑拨弩张和两败俱伤的书面,恶化双方的良好关系,也会使本就不融洽的关系变得更坏。威胁引起反威胁和几率通常比引起抱怨的几率要大。

不得不说,一旦两个组织进行过一次令人不愉快的威胁和反威胁,那么这两个组织再回到正常轨道的几率就很小很小了。这种现象真的太多太多,这两个组织好比有着巨大的惯性,一旦走上互相抗拒的道路,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这真的很奇怪,无论双方合作起来有多别扭,他们都不再愿偃旗息鼓,也不会坐下来好好谈谈,化干戈为玉帛。这令我非常费解。这种情况往往要到两个组织的一把手发生变化后,可能才会出现转机。

这个教训必须记取,在谈判中避免威胁对方。威胁之一无好可以谓屡试不爽。作为一名专业的谈判者,每见到对方发出愚蠢的威胁时,那只能表示对方的浅薄急躁,表示其根本不懂谈判。从别一个方面来讲,只有当谈判陷入僵局时或对方采取拖延策略时,为使谈判得以进行,威胁手段才可以偶尔一用。在谈判中提请对方注意由于其僵硬态度而可能带来的后果,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不过在表述时应注意方式方法,不使对方产生被威胁的感觉。此时掌握适当时机至关重要。

除非,你拥有绝对的优势,否则,确实不宜用威胁。对待威胁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其可能的后果表示毫不在乎。(怎么做到呢?如果对方真的抓到你的软肋并施加压力,那就鱼死网破吗,其实有时候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或者回旋余地真的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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