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
大理住宅改经营性租房违规加盖面积严重尊敬的书记你好,大理市大理镇西门村隐仙路海云居别墅内有一个客栈叫大理发**小院民宿,批复产权250平米,实际约400平,违规加盖面积严重,且是70年产权房子拿来做经营性日租房,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证件未全就提前经营一年多。未告知是70年产权的住宅就对外承包,后承包方知道是住宅后不符合经营性租房后,与其协商退出,该客栈老板强势不同意。现恳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
留言留言板截图
2024-09-24 11:02
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理市大理镇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大理发**小院民宿将住宅改经营性租房,无证经营”的问题。经大理市大理镇人民政府核实,您反映的大理发**小院民宿目前已暂停营业,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经营者,其表示本人不在大理,已暂停营业数月。工作人员已向经营者宣传民宿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持证经营且不能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和休息。后续大理镇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将会持续关注。
关于您反映“大理发**小院民宿违规加盖面积严重”的问题,经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2024年9月13日,我局组织规划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您投诉的大理镇西门村隐仙路海云居别墅内有一个客栈大理发**小院民宿实为海云居16-*号发**小院,该户有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占用公共通道扩建房屋经营性客栈的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2024年9月19日,我局已对当事人下达了《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大理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处置意见》相关规定,按程序依法对违法建筑户进行处理。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大理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控新治旧”原则,强力推进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的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让“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成为管理新常态,全面加强规范城市建设规划总体秩序,积极为市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人居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现象。
2024年9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将办理况向您回访,您对信访办复表示认可,如想了解城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管理工作情况或意见建议均可向我局规划中队反映。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