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我国民间知名度最广、故事流传程度最高的历史人物之一,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包青天”。
都知道包拯是一名铁面无私的清官、好官,那么当时他的官职有多大?放到今天又相当于什么级别?
包拯28岁的时候,科举考试考中进士,从而开启了他的仕途人生。考中进士之后,包拯当上了大理评事。
这个职务主要是负责协助领导审案子的,平时整理一下卷宗等零碎工作,相当于现在司法部的一个科员。
包拯担任的第二个官职,是建昌县知县。知县这个职位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跟现在的县长差不多。
不过当时的知县权力要大很多,不仅担任县长的职务,更是兼职了公安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等实权职务。
包拯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在官场上声名鹊起。而他之所以能够高升,不光是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断案能力。
在基层治理上,包拯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爱民如子,事事都替百姓们考虑,把建昌县治理的政通人和。
领导们看到包拯如此出色的政绩后,决定给他“加加担子”,于是将他调任到端州,担任端州知府一职。
放到如今,包拯这次当的官是广东省肇庆市市委书记兼任市长一职,权力要比原来的知县大了一圈都不止。
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当上知府后,能够掌管整个端州的驻军,这个是原来的知县所没有的权力。
在担任端州知府期间,包拯没有辜负上级领导对他的期望,在他的治理下,端州的政务非常清明。
原来那些饱中私囊、强行收税等现象,也在包拯的严格治理之下,得到了肃清,还了当地百姓一片朗朗青天。
此时的包拯,已经被北宋朝廷树立为“百官典范”,尤其是他那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清官做派,是所有官员学习的榜样。
于是在包拯44岁那年,为了奖赏包拯,同时也为激励其他官员,宋仁宗将他调任到了京城当官。
当时的京城是“汴京”,也就是现在的河南开封,包拯担任殿中丞这个职位,级别是从五品上,并不算大官。
不过这个级别也不低了,毕竟是“京官”,他的所作所为都能够让皇帝直接看到,晋升的前景如同大草原般广阔。
别看殿中丞只有从五品上,可这个职位放到今天,那就是中央办公厅的秘书局局长。
光是从名字上就能够感受出,此时的包拯已经开始替当时的皇帝办事了,甚至说是皇帝的近臣都不为过。
刚上任没几个月,经过王拱辰的举荐,包拯又成为了监察御史,这个官职大家应该非常熟悉。
历史上担任过监察御史这一职位的人有元稹、韩愈、孔希普等人,此时的包拯也加入了这些人的行列。
相较于殿中丞来说,包拯担任监察御史的级别算是降低了,不过监察御史手中可是掌握着实权。
把监察御史放到今天的话,相当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职务,是当时朝廷中百官都畏惧的存在。
但凡被包拯请去单位喝茶,估计这个官员的职业生涯也就到头了,因为包拯的铁面无私是出了名的,谁也别想徇私舞弊。
并且监察御史最厉害的一点,那就是可以直接面见皇帝,向当时的皇帝提出自己的意见。
包拯也正是在这个位置上当官的期间,多次向宋仁宗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解决了很多庙堂之上看不到的吏治弊端。
人们都知道包拯是文官,可在担任御史监察期间,包拯大力主张发展军队,壮大宋朝的军事力量,这些历史事实鲜为人知。
遇到包拯这样的官员,是百姓的幸事,是朝廷的幸事,也是皇帝的幸事。尤其是碰到宋仁宗这样的明君,简直太喜欢包拯了。
不贪钱、不好色,做官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从来不徇私枉法、结党营私,一心为百姓、朝廷考虑。
这样的官员要是都得不到重用,还要重用什么样的官员呢?于是宋仁宗直接让包拯去担任三司副使。
宋朝“三司”的职权范围,是管理整个宋朝的税务问题,也就相当于包拯现在要替宋仁宗,管理他的钱袋子。
将这么重要的岗位安排给了包拯,足以见得宋仁宗对于包拯的人品、能力,那是相当的信任。
三司副使放到现在,相当于财政部的一个大领导了。在不久之后,包拯的工作又出现了几次调动。
包拯先后出任过河南商丘、陕西、河北的转运使,同时兼职正三品官职——龙图阁直学士。
这个官职比较有意思,是负责管理皇家图书馆的职位,其实也就是一个清闲差事,表示皇帝对他的认可。
而最令人们熟知的一段历史,便是包拯后来担任刑部郎中的职位,专门来清查冤假错案。
因为宋仁宗实在是太喜欢包拯了,于是在包拯担任刑部郎中一段时间后,重新将他任命为权知开封府。
在我们的普遍认知中,都认为包拯是开封府尹,其实不然,“权知开封府”叫做“代理开封府尹”。
为啥要“代理”呢?因为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只有皇帝的下任接班者,才有权担任这个职务,所以包拯只能代理。
没办法,谁让他能力强、人品正呢?而当时的“开封府尹”职位,就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市代理市委书记,兼代理市长的职位。
信息来源:《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