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社保基数申报热点问题都在这里了!

邦孚人力 2024-02-27 09:42:32

一、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暂定标准已公布,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具体如何规定?

自2024年1月份开始执行。依据鲁人社字【2023】13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统一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应包含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加班费、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3.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的夏季防暑降温费以及冬季的取暖补贴不作为缴费基数。

三、2024年新入职员工,如何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当年新入职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本人首月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系统自动按下限4242元和上限21207元保底封顶。

四、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依据鲁人社字【2023】13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在统一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五、在公布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后怎么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原则上应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例如:某有限公司职工张某、赵某2023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为2600元和30000元,企业为张某进行2024年缴费基数申报时缴费工资应填写2600元,不应填写缴费基数下限4242元;为赵某进行2024年缴费基数申报时缴费工资应填写30000元,不应填写缴费基数上限21207元。

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是?

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069元执行。

七、工伤保险缴费的费率是多少?现在工伤保险按缴费基数的多少缴费?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实现全省统收统支,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工伤保险费将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6%、八类1.9%。

八、2024年1月份做社会保险费申报时,发现我单位的行业类别变化了,是怎么回事?

按照全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需依据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行业类别信息,来确定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市社保中心近期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企业登记数据中的行业类别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大部分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下降。

九、2024年1月份的工伤保险费缴费额为什么变了?

按照鲁人社字〔2023〕29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 5月 1日至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前,我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阶段性降低费率50%,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实现全省统收统支,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工伤保险费将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2024年省里如有后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相关政策,我市将及时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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