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olis Diraja Malaysia)是马来西亚的治安和执法单位。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共有111,450人,全国警察总部设在吉隆坡武吉阿曼,下设14个州级警察总部,184个县级警察总部和840个地方警局。
全国警察总长(Ketua Polis Negara)全国警察总长是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最高首长。
根据马来西亚宪法,在征得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同意后,马来西亚总理根据警察部队委员会建议,任命一名全国警察总长领导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全国警察总长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向内政部长报告。全国警察总长的退休年龄为60岁,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如果警察总监不能履职,由副全国警察总长代行警察总监职权。
1958年后共任命了14位全国警察总长,目前全国警察总长是2023年6月23日就任的丹斯里·拉扎鲁丁·侯赛因。
副全国警察总长(Timbalan Ketua Polis Negara)副全国警察总长是马来西亚皇家警察二把手,负责协助警察总监管理警队。全国警察总长不能履职时,副全国警察总长可以代行警察总监职权。全国警察总长退休后,通常由副全国警察总长接任。
1958年后共任命了21位副全国警察总长,目前副全国警察总长是2023年6月23日上任的阿尤布·汗·迈丁·皮查伊。
警察总监(Pesuruhjaya Polis)警察总监主要担任十个部门主管和州警察总部负责人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部门包括:
●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行政,是皇家警察的神经中枢。
●特别处:负责搜集威胁国家安全的情报。
●刑事调查部:负责调查,逮捕和起诉谋杀,抢劫和强奸等暴力犯罪,还负责盗窃,赌博和黑社会等案件。
●国土安全和公共秩序部:负责维护国土安全和公共秩序,包括交通管制和搜救行动。旗下有多支反恐特战部队。
●商业罪案调查部:负责调查、逮捕和起诉犯有欺诈,网络犯罪和伪造等商业类犯罪。
●毒品罪案调查部:负责调查危险药品和毒品等有关的犯罪。
●后勤和技术部:负责皇家警察的后勤和技术工作。
●廉政与标准合规部:负责皇家警察内部调查和投诉工作。
●防范罪案与社区安全部:负责预防犯罪和社区安全工作。
●交通执法和调查部:负责交通执法方面工作。
副警察总监(Timbalan Pesuruhjaya Polis)
副警察总监主要担任十个部门副主管,州警察总部(Ibu Pejabat Polis Kontinjen)正副负责人。
●马来西亚包括首都和13个州,其中9个州和首都的警察局局长为警察总监,分别为首都吉隆坡,柔佛州,雪兰莪州,霹雳州,吉打州,槟城州,吉兰丹州,彭亨州,砂拉越州和沙巴州,剩下的4个州的警察局局长为副警察总监,分别为马六甲州,森美兰州,登嘉楼州和玻璃市州。
高级助理警察总监(Penolong Kanan Pesuruhjaya Polis)高级助理警察总监主要担任十个部门内设机构主管和州警察总部内设部门主管。
●比如防范罪案与社区安全部由一名警察总监负责,两名警察副总监协助,分别为行动和策略规划。该部下设五个科,分别为政策和资源管理科,陆上行动科,资源协调科,社区警务科,数据收集和分析科,每个科由一名高级助理警察总监负责。
助理警察总监(Penolong Pesuruhjaya Polis)
助理警察总监主要担任县警区总部(Ibu Pejabat Polis Daerah)负责人。
●州警察总部下设县警区总部,作为县级警察的指挥中心。县是马来西亚的二级行政区,在西马为州-县,在东马为州-省-县,其中玻璃市州下没有县。马来西亚全国共有148个县警区总部。
警司(Penguasa Polis)警司主要担任县警区总部负责人。
副警司(Timbalan Penguasa Polis)副警司主要担任县警区总部负责人。
助理警司(Penolong Penguasa Polis)助理警司主要担任地方警局(Balai)负责人。
●地方警局是基层警察单位,相当于我们的派出所。马来西亚全国共有840个地方警局。
●马来西亚最小的警察单位叫警亭(Pondok Polis)。警亭是设立在医院、公园和社区等地方的流动或小型单位,至少拥有1至2名警员驻守。
比如吉隆坡共有12个警局和11个警亭。
督察(Inspektor Polis)督察主要担任小队指挥官,负责一般调查工作。
见习督察(Inspektor Percubaan Polis)见习督察是督察的实习期,实习期结束后晋升为督察。
副督察(Sub Inspektor Polis)副督察相当于香港警察的警署警长,属于资历最老的警长。
高级警长(Sarjan Mejar)警长(Sarjan)警目(Koperal)高级警员(Lans Koperal)警员(Konstabel)资料来源: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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