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有多家做农产品线上销售的网店老板,收到了法院传票,称存在“荔浦芋”商标侵权行为,被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索赔。
据多家网店提供的信息,广西、广东、山东等省区已知有数十家网店收到法院传票,每家网店被索赔金额在数十万到百万元之间不等。据估计,此次全国遭索赔网店可能在百家以上。
小橙是其中遭索赔的商家之一。她已怀孕8个月,正在家里养胎。
2022年8月19日,小橙忽然接到一个快递电话,称有一个法院的快递寄到了老家。起初她还以为是诈骗电话,直到拆开信封看到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民事起诉状,和南宁市良庆区法院调解建议书,她顿时脑袋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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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诉状显示,原告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法人代表、会长是曾昭军。起诉状称,被告在拼多多网上购物平台开设店铺,使用了“荔浦芋”字样,构成商标侵权。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实施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导致原告损失共30万元。
年仅25岁的小橙还是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有8个月身孕的她受到惊吓后,陷入焦虑不安,常做噩梦。以致肚子发硬,差点早产。网上店铺也因此关闭。
同样收到良庆区法院传票的还有网店店主小雪。8月23日下午,她咨询良庆区法院,了解调解流程。工作人员给了她广东信耀律师事务所一位名叫“李佳佳”的律师电话。
双方通话内容如下:
李佳佳:是哪个公司起诉你?
小雪: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
李佳佳:你这个网上销售额很大,达到了百万(元),要赔偿40万元。
小雪:我拿不出。
李佳佳:你有和解方案吗。
小雪:我不懂这个。
李佳佳:你可以自己出个和解方案。
有多名网店店主表示,他们也曾和对方律师沟通,该律师称如果私了可以按70%支付,他们开网店都是小本生意,动辄数十万元的赔偿金额,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
给网店惹上麻烦的三个字:荔浦芋
去年,“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地理标志维权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相关问题表示,有些商标包含地名,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便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亦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个别地方还存在一些明知不具备正当权利基础、谋取非法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损害他人正当经营利益等“碰瓷”诉讼现象,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人民法院以鲜明的态度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恶意诉讼。对于恶意提起诉讼的原告,被告依法请求该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该负责人最后指出,对于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要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恶意诉讼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针对有人利用“荔浦芋”地理标志进行所谓维权行为,某高校法学院法律专家梁女士表示,这类以法律之名谋利益之实的碰瓷现象并非个例,而如果继续任凭这些碰瓷法律者肆无忌惮地钻法律空子,势必会给整个社会公平、正义带来巨大负面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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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向众多网店发法院传票,根本不是为了起诉状中各种所谓的“为净化市场”等冠冕堂皇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上诉法院寄送传票的方式进行“合法”性包装,以法律之名与被起诉商家打心理战,抓住对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怕被索赔”等共性妥协心理,进行心理施压。同时再用降低索赔金额进行和解私了等方式,一步步将这些被起诉商家诱入“花钱买平安”、“以金钱私了”的预设陷阱,最终完成利益收割,达到谋取金钱利益的目的。
这位专家表示,这种行径绑架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让法院传票成为了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牟取利益的背书工具,不仅无形之中增加各地法院的司法成本,更为严重的是,长期以往将大幅度破坏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当中的正义形象。
她最后建议,当地政府要对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进行彻底整顿,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吸取深刻教训,维护好荔浦市在全国人民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