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5.55亿!辽宁省原副省长王大伟一审被判死刑,不得减刑、假释

元芳有看法 2024-10-14 21:55:44

在落马两年半之后,王大伟一审被判死缓,受贿总额达到5.55亿。

2024年10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辽宁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王大伟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还将面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意味着,对刚刚迈入耳顺之年的王大伟而言,此后余生,他将在漫漫铁窗中终老。

王大伟,生于1964年,来自黑龙江望奎,曾是一位颇具仕途前景的官员。1983年至1990年间,他在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采运工程系攻读本科及研究生。这段学历背景为他日后的仕途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显然,他并未能将所学用于正道,而是逐渐迷失在了权力的诱惑之中。

1990年,王大伟正式踏入仕途,成为国家林业投资公司森工项目部的一名干部。此后,他先后在国务院经贸办秘书局、国家经贸委办公厅任职,职务逐步升迁,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正处级秘书。这段时期的历练,不仅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经验,也让他对权力的运作有了更深刻地理解。

1998年,王大伟的职业生涯出现了一个转折点,他离开国家经贸委,先后在中国联通公司市场部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任职。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期间,他挂职担任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补齐了地方工作经验上的短板。

2003年,王大伟正式出任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开始了他在地方政坛的深耕细作。此后,他历任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等职务,并在2009年被明确为正厅级,时年只有45岁,是黑龙江省彼时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

2013年,王大伟调离黑龙江,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开始了他在辽宁的仕途。此后,他又陆续担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

2017年2月,53岁的王大伟迎来仕途高光时刻,升任辽宁省副省长,由此跻身副部级。同时继续担任省公安厅厅长。在这些职务上,王大伟继续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间,王大伟利用职务之便,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这一数字不仅令人震惊,更凸显了王大伟贪腐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性。

个人简历

1983.09—1990.07 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采运工程系森林采运工程专业学生、研究生

1990.07—1992.01 国家林业投资公司森工项目部干部

1992.01—1992.12 国务院经贸办秘书局干部、助理工程师

1992.12—1994.05 国务院经贸办主任科员

1994.05—1998.09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

1998.09—1998.12 中国联通公司市场部副部长

1998.12—1999.02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工作人员

1999.02—2001.03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副局长级)

2001.03—2003.06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正局长级)

2003.06—2007.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

2007.01—2009.08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09.08—2013.03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3.03—2013.04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04—2017.02 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7.02—2022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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