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纸质合同的落款处签上与自己姓名相同的几个字,这是签名,也是手写签名。
在一张空白纸上随便签上与自己姓名相同的几个字,也是签名,也是手写签名。
但前者的签名/手写签名与后者的签名/手写签名的法律意义却相差悬殊。
在手机屏幕上弹出的电子签名框上签上与自己姓名相同的几个字,所留的痕迹叫做手写签名痕迹,但不一定是电子签名。
他人窃取自己的手写签名痕迹,将其植入电子合同,这样的手写签名痕迹一定不是电子签名。
让人窃取自己的公民个人信息后串通不良认证机构制作数字证书,并将其植入电子合同,这样的数据既不是手写签名痕迹,也不是电子签名。
由此可见,仅一到四个字的签名、手写签名、电子签名这三个概念,于不同的时空有不同的含义,稍不留神就会产生歧义,对此既要谨慎发问也要谨慎回答。
法庭之上,当被问及“你签名/手写签名/电子签名了吗”,特别是紧随“你借款了吗”之后问及“你签名/手写签名/电子签名了吗”时,你无论直接回答一个字“有”还是两个字“没有”,都不合适;你不回答,也不合适。你想原原本本地向法庭解释清楚这个有或者无的问题,往往也不现实,因为你这样的回答很可能被直接打断。
为避免诱导和误解,你不妨反问:“请把你的发问内容描述清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通过什么方法、基于什么原因、在具体什么地方上面签名/手写签名/电子签名了没有。我好回忆,以便完整、真实、清楚地回答你。”
实事求是,讲真话是必须的,但讲求说真话的方式方法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