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鹤山市柏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高坠事故查明

中国基建报 2024-09-29 15:19:00

9月29日,本报从鹤山市政府获悉,鹤山市柏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27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5月27日,位于鹤山市共和镇的鹤山市柏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涉事工程为鹤山市柏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96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鹤山市柏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是事故项目“购电方(屋顶业主)”。江门市金旭柒玖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事故项目“售电方(项目公司)、工程发包方”。中之澳(陕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是事故项目“工程总包方”。广东金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事故项目“工程承包方(包工包料)”。广西贵港市中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事故项目施工方。云南公路桥梁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事故项目监理方。

经查明,5月27日上午8时许,广西中顺公司主要负责人党*林与其公司党*聪、王*荣等10名施工人员开早会,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分工安排,具体为党*聪、王*荣2人负责在地面切割电缆并在地面配合屋顶的施工人员输送电缆,包括党*林在内的6名施工人员在柏佳公司注塑车间上方屋顶进行电缆敷设。9时20分许,在地面工作的王*荣爬上厂房屋顶帮忙拉电缆,不慎踩到厂房顶部的采光塑板后破碎,从高约7米的厂房顶部坠落到地面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柏佳公司注塑车间厂房连廊屋顶的采光塑板存在人员坠落风险,广西中顺公司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王*荣进行高处作业时未采取佩戴使用安全带等防止坠落措施,无高处作业资质,违规违章作业。此外,广西中顺公司、广东金旭公司、中之澳东莞分公司、云南工程监理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违规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人员和企业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涉事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广西中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的指挥人员党*林,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广西中顺公司,同样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实施行政处罚。

广东金旭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实施行政处罚。广东金旭公司主要负责人罗*波,广东金旭公司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唐*平,均建议实施行政处罚。

中之澳东莞分公司,建议实施行政处罚。中之澳东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罗*平、安全管理人员唐*春,均建议实施行政处罚。

云南工程监理公司,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刘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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