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唐朝就说:罪犯之子不准科举!

以史为鉴说 2023-03-01 22:02:12

大家好,我是以史为鉴。

最近一条新闻引发了广泛的热议: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

周世虹委员认为,政审应当以被政审人的现实表现为主,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

当这条新闻播出后,迅速引发热议。

其实关于罪犯后代能否考公当官的问题,早在科举刚刚诞生时就有了。

众所周知,科举制度起源于隋代,但是隋代因为两代而亡,一些政策还没有得以实施就结束了。

不过唐朝建立后,把隋代一些好的政策都沿用了过来,其中就包括科举制。

唐代的科举制度中就明确规定:犯罪分子的后代,不准参加科举!

同流者,五五为联,京官五人保之,一人识之。刑家之子、工贾异类及假名承伪、隐冒升降者有罚。——新唐书-选举志

唐朝开始搞科举的时候,对参加科举的人员要求还是官员子弟和农家子弟等为主,并且把工人、商人等历代地位较低的人群限制得死死的,禁止他们参加科举。

而唐代著名的大诗人李白之所以毕生没有参加科举做官,一直以来的一种说法就是李白父亲是商人,因此商人家庭不能参加科举。

而罪犯的后人,也就是新唐书里面提到的“刑家之子”,是和工人、商人并列,明确说明不能参加科举的人。

而且如果是隐藏身份、冒名参加,不但自身受罚,而且和他一起参加科举、给他们作保的官员都要受罚。

宋朝的时候,科举制度比起唐朝已经极大完善了,但是宋朝人也明确指出“凡是家中高祖以内犯有死罪的”,以及“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都不准参加科举。

这已经是往上查五代了,要是家中五代内出了一个犯死罪的,基本上就别想走科举当官这条路了。

宋朝是这样,那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清朝呢?

乾隆时期,乌鲁木齐爆发贪腐案,乾隆帝把查出的贪腐分子徐维绂、张建庵等人“免死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虽遇大赦,不得省释。其亲子,亦不准应试出仕。”

乾隆对贪腐分子的直系后代直接说禁止考科举出仕。

对于年羹尧这类危及到皇权的罪犯,清朝直接让年羹尧这一支的子子孙孙永远不许当官。“年羹尧大逆不道。子孙本系永远不许为官。”

乾隆时期著名的王亶望案,因为他联合甘肃官场捏灾冒赈,贪污不少,情节严重。被查出来后,以王亶望为首的二十余人被判死刑,他们的子嗣也不准出仕应试。

嘉庆时期还规定:

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 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 。至其孙曾应否报捐应试之处 ,详叙案由,奏明请旨。”

清朝官方的说法是,像这些罪犯的后代,让他们活着“充伍食粮已属从宽,岂可令其复登仕版?”

到了现代,随着我们法律的不断完善和不断人性化,许多古代震慑罪犯的残酷的、不文明的刑罚早早就被取消。

但是对于考公务员、从军等岗位的报考,都是需要政审查三代,要求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不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立案侦查、邪教骨干、黑恶组织成员等等。

其实现在对于政审要求严格的岗位大都是公检法、涉密、涉安全等重要岗位,这类岗位本来就对安全、保密有很高的需求;而对于普通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的政审则没有那么的严格。

其实这类岗位的招聘和报考直接影响到了国家安全,提高门槛在全球范围内也算是正常操作。

比如在美国,如果想当警察,不仅仅会考察本人直系父母是否有犯罪记录,还会看直系兄妹有无犯罪记录。

比如在英国,如果你想要入职英国媒体BBC,你的档案都要被英国军情五处进行入职审查,只有政审合格才能入职或者升职。一些著名媒体人和学生在很多年之后才知道自己求职被拒的原因是在学生时期和某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有接触,或者是家人参加了英国某个左翼党派……

其实到了现代,社会上的职业和行业都非常多,不论是自己创业还是去各种企业工作,得到一份能养活自己和家人的职位都没有问题。

考公务员和从军只是万千行业之中的其中一个,如果真的有三代以内亲属政审不过关,也完全可以去社会上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不一定非得守着从政、从军这一条出路。

文/以史为鉴

图/网络

参考资料/

《科举资格限制下的中举之人》——《文化学刊》 2010年第1期

《李白为何不赴科举考论》——《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1期

《新唐书-选举志》

《清实录嘉庆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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