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配偶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法院也可以因配偶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综上所述,擅自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且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因此,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对方的权益,共同协商处理。如有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