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一套二手房,昨天下午交房,卖方是一对年轻人,他们有一个4岁的女儿。买的时候感觉他们把房子维护的很好,虽然住了好几年了,但地面和墙体卫生都干干净净的,楼层也合适就通过中介连家具和房子以打包价的形式买了下来。但昨天下午交房时,房子里的一个柜子和阳台上的一个柜子被搬走了,最糟糕的是,玄关处的墙体被画花了——大概是小孩能画到的高度(原来看房时是干干净净的)。6天前我们的房产证就下来了,卖方也从资金监管部门收到了房款。当时他们请求把交房时间宽限几天,我们想着,能认识也是一种缘分,就说最迟一个礼拜交房吧,他们还要推迟,我们婉拒了,毕竟从交定金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足够搬家了。期间他们还跟中介闹得不愉快,想搬走冰箱和床,中介拒绝了,想和我们商量,我们没有同意。这不,搬走时就把墙画花了,水电气余额总共68元也要我们退,说退60元吧,中介很为难地看着我们——毕竟他们多住了6天,6天的租费应该不止68元吧!我想和他们说理呢,可又一想,能在搬家时故意把墙画花,违约搬走两个柜子,给延期6天还不知足,跟这样的人有理可讲吗?自己吃个亏吧——我说我全给你吧,付了68元,这样不和他们吵闹,对自己身体也好。其实,两个柜子可有可无,墙花了我们刷刷,交房时间推迟了几天我们就推迟几天用。但是我想他们这样的人花再多的钱,应该也把孩子教育不好,因为他们心术不好,我们这样是不是太软弱太佛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