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标段 2(主体工程)(二次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该公示一出,旋即引发了广泛的质疑。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不良记录,未体现扣分被质疑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组织投标, 10月12日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结果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评比得分为97.95,与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水利水电十六局”)的97.85分,相差仅0.1分,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的97.70分,相差仅0.15分。竞争十分激烈。
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公示出来后,让不少参与投标的公司大跌眼镜。
根据在网上流传的一份文件显示,中国水利水电十六局于2022年10月13日,就向项目的业主单位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标段2(主体工程)(二次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异议的函》,对投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
该异议函指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因长期出借资质证书给黄某某个人,允许黄某某在湖南省毛俊水库工程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等多个工程项目上,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被湖南省水利厅于 2022年3月24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罚款【2021】1号),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4881430.45元,而被水利部记录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不良行为,该不良记录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
根据《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水【2018】35号)中评价标准的第九条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闽水函【2021】747 号)之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福建省外发生不良行为,被水利部记录公告,尚未构成第十四条情形的,每发生一次扣 15 分。评价信息有效期为1年。”
但根据“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显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对其上述不良行为如实报送并进行扣15分申报。按照规则,未按时报送不良信息的,评价扣分加倍。
对于上述事实,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未进行有效核实,仍对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9月16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信用分按86.5分计。
对此,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局认为,评标委员应对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9月16日的信用分按 56.5分(86.5-15x2)计,并重新进行招标。
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招标过程引发多起争议公开信息显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局的异议函除了发给业主单位之外,也向福建省水利厅监督处、大田县水利局进行了反映。
从现有规则来看,一旦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局的异议被相关部门采纳,扣除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因不良记录被处罚的信用分,该公司则在此次招标竞争中,根本没有半点机会。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还透露,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之所以取得如此高分,与莆田人林某黄的游说不无关联。
事实上,关注该项目招标的行内人士都知道,该项目已经是二次招标。
此前,因为业主单位设置了特定条件,以及不认可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从而将有意参与竞标的数家资质优良的企业挡在门外,上述举措设置饱受争议。
此后,在众多有意参与企业的广泛质疑声中,业主单位放弃了设置的某些特定条件,并认可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才于2022年10月11日进行了二次开标。
结果,二次招标却因为评分存在问题,再次将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标段 2(主体工程)”项目的招标推上了风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