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我救了她,为什么要我赔钱11万?”
辽宁一男子遇到险情挺身而出,仗义相救,将对方从死神手里抢救回来。谁曾想男子没等来道谢,反而是一纸诉状的法庭传唤。
男子与被救者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男子真有过错还是被救者忘恩负义?
孙坚(化名)是辽宁一位有名乡村医生,平时在村子附近行医施救,凭借精湛的技术挽救了不少病人的生命,村民们都很感激孙坚。
只是医生一辈子行医救人,难免有时候碰上个不懂事的跟你闹。这不孙坚就曾遇到一件差点让他有苦说不出的闹心事。
2017年,孙坚在自己药店正常坐诊,这时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走了进来。孙坚一看老太太脸色不太好赶紧让她坐下,并咨询一些身体情况。给老太太量血压时,孙坚发现老太太血压明显异常,这种情况不吃药控制很危险。
好心施救反被讹孙坚诊断结束后正准备给老太太配药时,刚才脸色还不错的老太太已经倒地了。孙坚大声呼喊然而老太太并没有反应,一探鼻息发现,没气了,脉搏也停止跳动。这是典型的心脏骤停表现,此时如不采取临时施救措施,等到救护车来了,老太太的命估计也没了。
孙坚不愧是专业的医生,果断对老太太进行心肺复苏。在孙坚的全力施救下,老太太逐渐恢复意识。此时,救护车也正在路上了。经过进一步诊断,老太太属于突发性休克,多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了18天才康复出院。
老太太这场病情前后花费将近11万。老太太出院后,老太太家属认为肋骨骨折是由于孙坚的施救所致,孙坚对老太太的损害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要求孙坚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在内各种损失约11万。
孙坚这边坚决不同意,且不说自己施救措施完全符合诊疗规范,假如自己不施救,老太太早就没命了,何错之有?双方争执不定,老太太家属见孙坚态度坚决,一纸诉状将孙坚告上法庭。
法庭对峙双方在法庭上各执己见,孙坚更是屡次喊冤。后来经过双方举证质证以及一系列调查取证,法院最终做出如下判决:孙坚的施救行为不存在错过,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驳回老太太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下达后,老太太家属一方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维持原判。到了这一步老太太家属竟然还是不死心,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最后结果当然就是被拒绝。
法律分析本案中,法院判决孙坚自愿实施心肺复苏导致老太太肋骨骨折的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为主观无过错,二为紧急避险可免责。
1、孙坚的救助行为客观上导致老太太骨折住院,但为什么法院仍旧认定孙坚不存在过错呢?
过错指的是主观上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本案中,孙坚在实施心肺复苏时,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行医资格,是一名合格的医生。况且相比一般人的救助,孙坚的救助更具专业。
在老太太心脏骤停时,心肺复苏是当下可以拯救生命老太太的唯一方法。心肺复苏所要求的力度和深度都比较大,孙坚施救符合诊疗规范,导致骨折属于正常并发症,即使是专业医生也难以避免。法律不强人所难,不能因为孙坚是专业医生就对他提出超过合理标准的要求。
综上,对于施救过程中导致的骨折,孙坚不具有任何过错,即使孙坚已经预知可能发生的损害,但按照常理,他无法避免结果的发生。
2、孙坚对老太太的救助符合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重要的免责事由。紧急避险通俗来说就是损害较小的法益,保护较大的法益。
老太太突发性心脏骤停,此等情形下不施救,死亡概率非常大。相比失去生命,肋骨骨折就是较小的法益。因此孙坚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
此外,正如前所述孙坚的施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过错,遂对于老太太的损失,孙坚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结语一场好意施救,等不来感恩,等来的是一纸诉状巨额索赔。假如孙坚没有赢下这场以良心做事的官司,行走社会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当冷漠成为常态,谁能保证下一个停止呼吸的不会是你我?
你破坏别人的好事了,家里一群小王八蛋巴不得老太太赶快死呢。
家属知不知道孙医生的救助是符合规范的,应该是无过错的?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就是心黑了,什么阴招都来了。有枣无枣打一杆,有最好,没有拉倒,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家属的意思,本来就想让老太太去世呢。哪里想到你又给人家抢救过来了[呲牙笑][呲牙笑]
本来是打算死你哪直接讹钱,结果你把她救过来了,好吧那就迂回一下讹你钱。[得瑟][得瑟]
难怪人说,救猫、救狗、不救人,果然一点不假。
行医资格救了这医生,那,我有机会遇见心跳骤停的人要不要伸手救援呢?虽然我也在急救中心培训过急救。。。但是我没有行医资格护身符啊,想想还是少管闲事吧,除非自己家人,其他的,打打110和120也就可以了,毕竟,这社会太阴险了。。。
这次给法院点赞,维护正义!
这都是那些无良的律师搞得鬼,为了赚钱,鼓动那些不懂法的人去打官司,不管输赢,反正他们赚到钱了。
就算不是专业医生没有行医资格,这样救死扶伤也该大力支持鼓励表彰!被救的受益人恩将仇报倒打一耙严重败坏主流价值观带坏社会风气!官方应该大张旗鼓表彰号召向救人的英雄学习!带头向不良风气坚决斗争![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专业的都被讹,虽然结果赢了,请律师花钱还付出时间精力。
国外那个在野外开胸,手握心脏助搏的医生,如果在国内,还不得陪掉裤子
就凭这家的德行,死在你那还是要赔偿的,吃定你了
实际情况是合格的心肺复苏几乎必然按断肋骨的[笑着哭]按不断那可能是你按的不到位[得瑟]
哪个讼棍给这个老太太代理的?不怕损阴德?
古代有诬告反坐。如果现在启用这种诬告反坐,家属申请11万赔偿,败诉后判家属向医生赔11万,以后世界都清静不少了!
幸亏没遇到南京法院的法官。
有的人就不该救,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之徒又要跳出来了。
老年人骨头脆,心肺复苏按压肯定有肋骨骨折风险
可能家属都是这么想的吧,本来可以吃席收份子钱的,你这么一整还多掏了十几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一进一出损失20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反诉对方敲诈
我一个200多斤的人被按压心脏复苏都断了2根肋骨,不过当听到肋骨断裂声的一瞬间我感觉呼吸通畅了,清醒了很多
不要救,麻烦事太多
假如摁骨折后也没救活要担什么责任??
整个华夏从曾经的礼仪之邦成为了现在的礼义廉之国了
感觉就是,你救与不救,这钱都讹定了,不过就是A计划B计划的区别。
救了会告,如果有错的话,不救会告么?那你说如何做才是对的?
辽宁法院业务能力就没有南京法院金通。你没过错救她干什么?
我就想知道,那如果没有医生资格证,同样的事情,需要赔钱吗?如果要赔,谁敢动手?跟扶老人被讹一样咯
正规医院胸外按压都可能压断肋骨,能把命抢救回来就不错了
偷偷告诉你,医院做心肺复苏导致的骨折多了去了。心肺本来就是被胸骨保护在里面,不用力压就根本压不到心肺
曝光所有的家属的姓名和地址,工作单位。把他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发出去。让他无法立足。
那种情况下不救不行,因为是在你的诊所里突发疾病,如果不救麻烦就大了,被告了百分百会输,反而是救了可以免责,二是这种紧急治疗,按压是几乎都会造成骨折,要按到一定深度,不按到那个深度,压根没法做到急救效果,但按到那个深度,不可避免的都会造成骨折,尤其是如果连续按压好几分钟十来分钟,再坚韧的肋骨都禁受不住这样的力度,你们如果去搜下标准急救学习一下,就知道为啥法律判医生赢,因为这种急救方式就是很容易造成肋骨骨折的[笑着哭]
穷生恶胆,富长良心!人性而已,不必大惊小怪[得瑟]
家属是巴不得老人死了,你却黑复活了,不告你告谁?
心肺复苏很多人都有培训过,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80岁老太太,治病花11万,她自己都得心疼。
呵呵,诊所关门吧,不然人家天天上门闹。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得瑟]
以后可以拉黑她包括她全家人了,以后再次遇到这种情况,那就等着医院救护车吧!
不施救死在诊所,那就更有理由索赔了!
这事一出,这个村里还会有哪家正眼看待
上了年纪的人,心肺复苏基本都会按断肋骨。现在要求按压幅度大于5cm。
有些该死的人是真不能救,救了就恩将仇报
老太太年纪大了,骨质疏松,难免在心肺复苏的时候骨折,这家人就是憋着讹人!应该让他们赔急救的钱和医生的心理伤害费用![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除了在执业场所,其他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知报恩的家伙把社会风气好坏了,应该严惩!
紧急避险不承担法律责任是有法可依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赞]
还应判家属污告,赔偿医生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22万元,并将这家家属纳入失信名单!否则,以后还有更多的碰瓷、背恩弃义的人图侥幸污告好人!
就是这些人才搞得中国人的品德下降了,不是没有善心,怕惹火上身,悲哀啊[笑着哭][笑着哭]
我觉得孙策要灭了这家子,讹到孙坚头上了
还好判对了,不然以后这样的紧急情况下只能等死了
[得瑟]照片里这个脸姓孙都不姓
游戏规则就是不让救啊,冷漠,对立,就没人往上看了
这群法官还算正常人类,而且心肺复苏这种紧急救命行为就不应该那么多条条框框,不然以后遇到溺水的谁敢做心肺复苏,救活救不活都得担责,一句你没有资格证不专业就得赔钱。
没钱闹得
法院还需要紧急避险?[得瑟]
改判还是避险?
一审二审的法官真的是难得的好法官啊,能做到对得起自己的岗位,不和稀泥,坚持正义的好法官,十年难得一遇啊
支持判决!
讹不到钱,是不是得照价赔偿?
心肺复苏肋骨肯定骨折啊[笑着哭]
不是说那旮旯的银都是活雷峰吗[呲牙笑]
现在很多老人及子女太坏了,比毒蛇还毒,真的是农夫与蛇,这帮坏蛋就不怕遭天谴
随她死吧!早知道这样肯定不会救了
坏了人家子孙的好事,你说要被告不嘛
法院应该判他们敲诈勒索罪
我支持家属的做法,毕竟老太太这么大年纪了,活着就是个累赘,死了即可以继承遗产,又没了负担,你医生现在把老太太救活,让它们失望了,告你不对吗[笑着哭]
这一家人都该死
哎,报警要做笔录。礼让出警车辆要去交警队申诉。扶不扶。
耽误的时间,花费的精力
这样讹人的!应该判他家赔钱!要不诉讼成本太低了
真正使坏的是怂恿家属去起诉的律师
CPR压断肋骨属于正常情况
如果不是没有行医资格证,进行心肺复苏那官司是不是要输
告诫所有路人:看到呼吸心跳停止的 只要拨打120就可以 除非对方的意外是你一手造成的 记住 少掺和
这里面有一个坑,11万不假,那是总价,没有去掉医保的部分,[打脸]去掉的话,通常不会超过4万元。[抠鼻]
老太太家属起诉医生要求赔偿的这种行为明显与公序良俗有悖,是否违反社会治安相关法律,是否恶意损害社会和谐稳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这时候法院、公安就该给他来点教训、下记狠药。
其实这件事的主要原因是家属医盲,他们怎么也不肯相信抢救而压断肋骨是正常操作,钻牛角尖的认为这必然是医疗事故。
不是判无罪就是正义的胜利了。普通人被人这么搞法,损失惨重,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但是,谁管?谁负责了。遇上这种痞子,却没人惩罚
都是贫穷惹的祸
应该建立医疗黑名单
不怕被万人唾骂吗?南京那老太太前情犹在,看来不要脸的人真多!!!
这年头讹人没有损失谁都愿意铤而走险一夜暴富。
这种情况必须救下来,不然死在自己的诊所还不知道要赔多少钱啊!
这种事情仅仅是驳回是不是太儿戏了?他主张赔多少就让他赔给医生多少做精神补偿才比较合理
如果存在错误,那就是赔了?
幸好不是南京法官
驳回就完了,恶人告状无成本?
还好不是发生在南京啊
断人财路阿,那些兔崽子就想那老太挂掉呢,你给救回来,还花了不少药费,犹如割肉。
这一家人真的很渣。
主要是有证,还在自己的药店,出了门都不行
多情总被无情伤!
救人不如救狗
人心是怎么坏的??就是这样一些丧良心的倒打一耙才把社会风气搞坏的
以后真的不能做好人好事了,做了就被讹诈
这是在告诉所有人,没有行医证别他那救人
还好不是南京法官[得瑟]
强烈建议这个乡村医生状告这一家子敲诈勒索,让他们进去才能解恨
应该判老太婆支付孙医生救命费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