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15天的行政拘留后,于汉超今天在个人社交媒体发表致歉声明:
“由于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违反了交通法规。此事给社会和俱乐部带来了不良影响,在法律法规面前,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带头遵守!在这里向大家诚恳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对于大家的批评,我虚心接受,以后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据了解,于汉超出事后,恒大方面与他没有过沟通,虽然已经宣布要开除于汉超,但恒大要求俱乐部工作人员不能清理于汉超在基地的私人物品,必须要保留着。恒大《队规》第52条写明:如果被处罚人主动悔改,能减轻该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主动承认违规事实并公开改正,可以减轻处罚。
恒大队规还显示,所有被处罚者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进行处罚流程,都有3个工作日的书面申诉时间,由于于汉超在出事后马上被警方拘留,因此他本人在今天才能收到处罚通知,如果于汉超要申诉,也就有3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