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将对农村宅基地超面积部分进行收费试点,如河南、四川、贵州等等地,这事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而有些人又在各种带“节奏”,说什么农村宅基地进入了收费时代,导致不明真相的朋友更是担忧了。但在这里,要郑重地告诉广大农民朋友:别被带节奏,只有超面积部分才收费。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所,承载着农民的生活希望与情感寄托。此次宅基地收费试点,并非针对所有宅基地,而是对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进行收费。其目的在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从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收费的标准和方式各有不同。比如在河南新乡延津县石婆固镇,规定新批划宅基地每处不得多于167平方米,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的每年2.5元/平方米;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 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而当超出面积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则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
再比如,在安徽的拂晓乡,安徽省对宅基地标准面积的规定是160平方米,当地村民宅基地超面积161~32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2毛钱进行收取;如果宅基地超面积320平方米以上的,则按照每年3毛钱的标准进行收取。还比如,在江西的玉山县超出 “一户一宅” 用地面积标准1~6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超出100~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收费方式上,通常是由村集体进行统一收取和管理。所收费用纳入村级账户管理,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退出补偿等,真正做到了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际从目前各地的收费试点来看,针对的就是超面积的农村别墅类房屋,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面对宅基地收费试点,不必过度紧张和焦虑。要正确理解政策的初衷和目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果自家宅基地存在超面积的情况,可以主动了解收费政策,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或缴纳费用。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共同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农村宅基地收费试点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举措。大家要保持理性,不要被不实信息带节奏,相信政府会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为农村的繁荣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