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序江苏统筹推进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开放

苏体汇 2020-02-27 15:58:49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全民健身工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健身场地设施逐步规范有序开放,2月25日,江苏省体育局印发《关于规范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室外健身场地设施自开放起至疫情防控措施完全解除之日必须设置过渡开放期。过渡开放期间,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七个方面的要求。

一、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变化,督促指导各室外健身场所管理单位动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精准施策、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向社会开放工作。

二、禁止自行举办室外健身赛事和活动,推广居家健身方法,倡导健身群众减少外出和个人分散健身,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适度满足群众室外健身需求。

三、稳妥、有序、分类推进室外健身场地开放,督促到室外健身场地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予以劝导。推广经营性室外健身场所采取预约、线上购票、电子支付等做法。对有人值守的室外健身场地,要控制入场人员数量,并做好进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对存在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的人员及时登记上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指导群众有序开展健身活动,锻炼时保持安全距离,减少身体近距离接触,不参加聚集活动,杜绝聚众聊天,劝导身体不适者不参加室外健身活动。

五、配备好室外健身场地疫情防控人员和物资,落实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消毒要求,加强室外健身场地开放保障工作。

六、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在开放场地服务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员工不集中开会,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办公距离保持1.5米以上。

七、加强室外健身人群的宣传引导,在室外健身场地设施主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命令和宣传横幅,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应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提醒群众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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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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