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代,刚逃离监狱的罪犯们是不是变得胆大了起来?
在2020年9月8日,陕西西安的街上,群众们经历了一次惊吓。
他们看到两个年轻人毫不遮掩地穿着印有“西安看守所”字样的囚服在繁忙的马路上炫耀身姿。
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恐慌和不安。
那么,这两人的行为到底是潜逃犯罪,还是仅仅想引起注意呢?
骑摩托车穿囚服“师傅,你快看,前面是什么?”
某天中午,老马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像往常一样停在十字路口等候红绿灯。
突然,坐在后座的两名乘客兴奋地指着车窗外大声喊叫。
老马听了乘客的疑问,也好奇地朝前张望。
他发现不远处有两个年轻人骑着摩托车十分引人注目。
他们也在等待红绿灯,但周围却聚集了一群人在拍照和观看。
这两人引起如此轰动的原因主要是他们所穿的衣服与众不同。
周围的人一边拍照,一边对摩托车上的两个年轻人的身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这是真的吗?难道是艺术行为?难道他们刚从监狱里出来?”
原来,这两个人身穿的并非普通衣服,而是类似于监狱看守所囚服的装束。
但他们不仅外形相似,还在衣服的背面印有“西安市看守所”的字样。
而且,在这些字下方,分别印有0811和0813两行号码。
这个场景看起来就像监狱中罪犯的身份编号一样。
这种以假乱真的打扮加上和罪犯囚服几乎一模一样的编号。
就连普通民众看到这两个年轻人也会感到迷惑不解。
没过多久,这两个西安年轻人穿着囚服“招摇过市”的新闻瞬间登上了各大社交媒体的热门话题。
当然,名气越大就会引来越多的关注。
与此同时,西安市公安局的警察早已经留意到了他们的行为。
因此,这两名当事人很快被当地警方请到了派出所以了解情况。
为了吸引眼球不遗余力这次在网络上引起轰动的“囚服事件”的主角是名叫小侯和小黄的年轻人。
作为志同道合的好兄弟,他们平时喜欢一起做些离奇的事情。
某一天,感到生活乏味的小黄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做一件能够引起眼球的事情。
在经过一番思考后,他觉得只有穿着奇特的服装才能最快地实现他的想法。
年轻人总是勇于行动。
下定决心后,兴奋的小黄立即向他的朋友小侯透露了自己的想法。
作为志同道合的好兄弟,小侯当然支持小黄的想法。
经过商议,小黄和小侯开始在网上搜寻他们想要穿的服装。
说实话,如今已经是21世纪,谁还没有穿过几身奇装异服呢?
各种搞怪的服装如龙袍、黑白无常、女鬼等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些先驱者的行为在小黄和小侯想要创新的眼里并不具备吸引力。
除了这些已经被别人尝试过的奇装异服,他们两个想要在网上找到一个能吸引人眼球的衣服也不容易。
然而,努力总会有回报。
经过漫长的搜索,筋疲力尽的小黄和小侯终于在网上找到了符合他们理想的服装——囚服。
最初,这家店所卖的只是款式上类似囚服的衣物,并没有背后印有任何字样。
视频中我们看到的“西安市看守所”字样,实际上是为了追求逼真度,小黄和小侯自己花钱印上去的。
也许他们觉得仅仅穿着囚服外出还不够引人注目。
或者他们希望让自己的服装获得更多人的关注。
在他们穿上囚服外出游玩的当天,小黄和小侯选择骑上长时间未用的摩托车,再加上他们嚣张的“囚犯”形象。
这样拉风的摩托车加上两个引人注目的“囚犯”,他们无法不引起围观群众的关注。
以案为例在公开场合穿着囚服引人注目的确令人兴奋。
然而,小黄和小侯在追求自我表达的同时也要面对法律的严厉惩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受到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者将受到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导致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无法正常进行,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四)非法拦截、强行上车、攀乘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或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
如有聚众实施上述行为的,首要分子将受到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显然,小黄和小侯因穿着过于逼真的囚服引起周围人的关注和恐慌,已经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因此警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不久之后,当地警方发布了一份以红底白字为背景的通告,宣布对这两兄弟进行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
看到他们遭到了这样的“惩罚”,网友们纷纷调侃说:
穿假的衣服太久了,这次他们能够尝试一下“正版囚服”的滋味了。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罪犯应当穿着囚服。犯人刑满释放时,监狱、看守所会收回该囚服,并给予没有替换衣物的刑满释放人员一套便服。
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重新确定罪犯服装面料和钮扣定点生产单位的通知等规定,囚服是由指定企业生产和销售的。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3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
囚服作为一种特殊的制服,只有在监狱里的罪犯才能穿戴,并且只有特定的企业和商家才能销售。
因此,除了这两人在街上穿着囚服引起关注,原本卖给他们囚服的网店商家也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结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对于新事物越来越开放,接受能力也越来越强。
我们对“穿衣自由”一词也有了新的理解。
然而,在追求穿衣自由的同时,我们也要明白“穿衣得体”的含义。
追求暂时的“引人注目”可能会令人开心,但我们不能因此抛弃一直以来坚守的底线和原则。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在适当的场合穿着适当的衣服才是真正的穿衣自由!
看守所里,老囚犯问这俩新进来的,你哪为啥事进来的?新人答到:出门穿假囚服逛街进来的。新人问老囚犯,前辈为啥进来的?老囚犯答到:因为吃饺子没沾酱油。
还好只是穿囚服,要是穿龙袍,估计都以为是皇帝抢着下跪,无知
这个真该罚。人为作,社会有几个这穿衣乱转胆小点人咋想。
就是玩呗,淘宝啥都有卖的。我还整一套阿联酋皇室红格头巾戴呢[呲牙笑]
这样的不抓抓什么样?人家那么积极连囚服都自备好了。如果不把他抓进去,就是违背了他的意愿。
这样分不清是不是逃犯
难道你拿刀捅人,该抓的是厂家?
这不是傻吗,还印上西安市,但凡少一画,都不至于如此[得瑟]
还有字有编号,不抓你抓谁[并不简单]建议下次穿古代砍头的囚犯枷锁,看看有没衙差来抓你回去砍头[吃瓜]
全国人民都穿上会怎么样
[得瑟]还不是为了罚钱
厂家如果是生产出来卖给剧组当道具的呢?
穿囚服到处跑,万一是什么监狱跑出来的呢?别人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囚犯,正常人tm无聊去穿囚服
厂家交税了,你交了吗[红脸笑]
就应该毙了:
[得瑟]我抓厂家干嘛,厂家要缴税。
不成气候啊!赵薇穿鬼子军旗都没事[笑着哭][笑着哭]
不偷不抢,不杀人放火也能套!
还是真的穿起来舒服
到处是假货,买的囚服是真货很不容易[点赞][点赞][点赞]
不是应该送去精神病院的么
爱穿就穿吧,这号人,早晚都得正儿八经的穿,弄不好还得穿着上路呢,提前适应适应,好有个心理准备也没什么,别大惊小怪了。
不用偷换概念了,没有哪个店家卖的时候不会标明是道具服。他们被抓是因为寻衅滋事这个流氓法条。这个罪名在这基本是剥夺了宪法给予我们的所有权利。我们做的所有事都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有没有想过你们是同一个厂家买的,然后卖给你们的零售价比他们上报的批发价低了很多,所以才被处理了[抠鼻][抠鼻][抠鼻]
想蹭饭了,中午饭有着落了。
二货!居然这样来博眼球!
你编号印个9527,估计也不会被举报[笑着哭]
恐慌的都是精神有问题的吧
他要抓,然后销售,生产的也要抓!
渣子!
以假乱真后继以真乱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呵呵,真牛逼
还有底线吗
0812还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