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7月,我被招工到吉林省通辽市扎鲁特旗霍林河矿区(当时属吉林省,现在属内蒙古自治区管辖)。离别时,队里的大爷、大娘、乡亲们依依不舍地送我上车,郭队长更是再三叮咛我,到了矿区要注意身体,好好工作,找个机会争取调回到自己的家乡去。
报到后,我被分配在土建处三营“三八”女子排,先进行军训锻炼,每天列队出操。矿区宿舍是临时搭建的帐篷,每个帐篷可住20~30人。
霍林河煤矿是个新开发的露天矿区,一望无际的平野荒芜一片,只有几顶帐篷伫立在萧瑟的秋风中。为解决冬季住房问题,土建处发出了奋战100天,建好地窖子的号召。经过一番苦干、实干,我们终于赶在冬季来临前建好了全部地窖子。
矿区食堂是临时搭建,平时都吃粗粮。有次食堂师傅们想给工人们改善一下伙食,到开饭时大家拥挤争买,因人多食堂小,把围墙也挤塌了一大段。我们女工人势单力薄,只能呆在一旁。等食堂饭菜告罄,大家才慢慢散去,我们也只得饿着肚子,下午继续干活。
转瞬又是春节临近,浙江省政府为吉林省政府安排了一批海鲜水产品,分配给矿区的是舟山海鲜,需到宁波提货发运。矿区领导经过研究,把我和二营的陈小飞借调到矿区商业局,负责调运海鲜。我们接到任务,第二天就急切上路。到了宁波市水产局计划处,一下子傻了眼,满屋子都是人,进进出出,有的兴高采烈,有的垂头丧气,嘴里说着还要等,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