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写了一篇文章,建议在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的大背景下,取消订报任务,减少名目繁多的培训、调研和考核,以节约财政资金。
今日,提出第二份“过紧日子”设想,在各部门的具体业务上,进一步推行“省直管县”模式,裁撤掉一批市级部门,减少机构和人员冗余。
这里要注意,我提出的是具体的业务上“省直管县”,比如统计报表由县直接报省、财政资金由省直接下到县,从而取消一些市级机构和人员。但不是把市这个层面都给直接撤销了,这个步子太大,完全不现实。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在过去交通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在省和县之间设置市这一层级进行“中转”,确有必要。但现在科技发达,上级命令可以极速直达各地,地方情况也可以即时向上汇报,这个“中转”作用显得越来越冗余。
特别是很多业务上,市这一层级显得非常尴尬,既不用像省级部门那样谋划全局、出台政策,特别是一些小市,下面的区县一共才两、三个,有什么东西需要市级部门来谋划、统筹、督导?
又不用和县里那样开展业务,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收省里的文件再往下发,《关于转发《XX省局关于XXX的通知》的通知》。还有就是搞调研、搞检查。但他们平日也不从事具体业务,很多业务问题,还不如县里熟悉,调研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倒给基层增加负担。
所以,建议裁撤或缩减一批主业是上传下达的市级局委办。如统计,各县统计数据直接报省里,需要市级的数据,只要把所辖几个县的数据相加不就好了?何必需要设一个单独部门来收表?
再如农林水,省里主管规划,县里具体落实,市级目前最多的职责就是对下面的监督检查,外加技术指导,事实上省级也承担这个职责。所以,大市可缩减合并成一个检查指导办公室,小市直接由省级承担就可以。
机构裁撤缩减后,虽然公务员没有下岗说法,现有人员只能分流,但最起码,单位少了,行政运行开支也会减少下来。而且,人员要主流分流向乡镇和县里,加强基层抓落实的力量。
当然,一些具有宏观规划和统筹协调职能的市级部门,还有政法单位,还是应当保留的。
对此,各位朋友有什么见解?欢迎交流。
希望能看到精简
太理想化了,现实不可能。
好好好!无用的该撤。
市级必须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