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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住建厅有网友留言咨询,关于已换建筑工程二级资质,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理延续,延续政策是什么?下面把内容分享给大家,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问:请问已换建筑工程二级资质,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理延续,延续政策是什么。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有关文件,针对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明确,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计算。 当前,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未到办理延续业务时期,延续业务申办暂未开通。关于办理时间、办法请关注厅官网信息发布。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86947617,或到四川省政务中心6楼住建窗口现场为您解答。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5日
关于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住建部也有相关通知。原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二、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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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住房建设信息平台、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