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山东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老年书法家的精神面貌和艺术风采,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举办海岱霞光·山东省首届老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青岛市书法家协会青岛画院
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
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山东省公民(身份证所在地为山东省)均可投稿。2.作品要求(1)书体:本次展览仅征集毛笔书法和篆刻作品。(2)内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倡导雅正书风印风。创作内容既可采用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亦可采用优秀典雅的自撰内容。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篆刻作品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四尺长对开,自行题签设计,并另纸附上释文;入展作者须在评审结束后,提供入展作品中1方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交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3.投稿数量每位作者每种书体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4.费用本展不收参评费,所有来稿无论入展与否恕不退稿。5.填写信息(1)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须附释文。(2)请认真填写《海岱霞光·山东省首届老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6.书写材料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和印屏(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评审
1.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2.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违规者取消资格。
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4年10月在青岛市举行。
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3.入展证书将在开幕式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邮寄。
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7月31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
收稿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7号(青岛画院)
(邮寄稿件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收件人:王德成、丁磊
邮 编:266071
电 话:13305427867、1660532031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其他事项
1.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酌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联系咨询电话:0531-68978551。
2.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置权,以上许可均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点击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附件:
附件:海岱霞光·山东省首届老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