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莱西市人民法院举行婚姻家事审判记者见面会,通报了近年来莱西法院婚姻家事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婚姻家事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2年至今,莱西法院共受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3504件。就案件类型来看,离婚纠纷案件2646件、离婚后财产纠纷166件、继承纠纷139件、婚约财产纠纷40件、抚养纠纷235件,主要呈现出矛盾焦点多样化、证据收集难度大与调解难度大等特点。
近年来,莱西法院建立专业家事审判团队,构建专业化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模式。注重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设立心理疏导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构建未成年人诉讼辅助人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
典型案例选登1:
给了聘礼没结婚,返还礼金及“五金”
2022年,冯某与周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冯某以节日红包、消费支出等理由多次给周某转账,并为其购买手机,合计42174元。
2023年2月6日,双方举行订婚仪式,冯某向周某交付礼金118800元,并为其购买价值35927元的“五金”首饰。
四个月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未能登记结婚。
冯某要求周某及其父母返还118800元彩礼、“五金”首饰及以各种理由索要的50872元。迟迟未果,遂将周某及父母诉至法院。
莱西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传统风俗中的彩礼,是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聘礼,属于目的赠与,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赠与人可请求返还赠与财物。
本案中,原告冯某给予被告周某118800元及“五金”首饰均是出于将来缔结婚姻的目的,也即“彩礼”。
因冯某与周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未长期共同生活,仅偶尔共同居住,现因双方感情基础丧失,缔结婚姻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故判决周某返还冯某彩礼款118800元以及“五金”首饰。
对于冯某为周某购买的手机以及给周某的转账,结合双方恋爱期间的同居生活情况、一方在节日时节的给付、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及恋人间相处模式等情况,未超过双方交往期间正常开支范围,不属于“彩礼”,应认定为一般赠与,不支持返还。
典型意义
彩礼的认定,一般基于当地风俗习惯,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
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彩礼数额、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妊娠、当地习俗及双方过错等事实。
应当注意的是,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或者为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通常认定为一般性赠与,不支持返还。
本案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梳理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的金额,能够较好平衡双方当事人间的利益,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践行新时代文明婚嫁新风。
典型案例选登2:
“感谢法官,让我重获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
2023年,郑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郑某由其父亲郑某某直接抚养,母亲孙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父母离婚后,郑某先是跟随母亲生活了一段时间,后随父亲生活。随父亲生活期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心情低落、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因为想念母亲而出现自伤自残的行为。
母亲孙某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遂将郑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郑某。
莱西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离婚后感情状况、工作情况、照顾孩子的具体情况后,先后两次询问郑某的意见并进行心理疏导,后从亲情血缘、家庭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与郑某某、孙某某沟通。
最终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基础上,判决郑某由其母亲孙某某直接抚养。
典型意义
该案宣判后,郑某专门向法官写了感谢信,让她重获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
本案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个案实际情况,坚持在涉少案件办理中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取得了良好的个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张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