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检察院支持起诉,老太太的赡养费和医疗费有了保障。”一村干部对检察官说。日前,经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对方老太追索赡养费纠纷案开庭审理,妥善解决了方老太赡养费问题。
方老太和丈夫生育一子小刘。1995年,方老太因丈夫长期家暴离家至外省。2024年初,方老太身体状况出现问题,生活无法自理,经向四川省射洪市救助站求助返回原籍。在她最需要支持和关爱的时候,其子小刘迟迟不愿出面,推脱应尽的赡养义务。方老太被临时安置在养老院生活,人社部门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老人户口所在地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后,认为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且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受理方老太起诉后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小刘自2024年7月起每年给付方老太赡养费6000元。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白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