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考试点和培训机构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宣贯学习我市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62部分:安全生产考试点》《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63部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两个标准。
会议指出,新出台的两个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责任,起到了“一标在手,一览无余”的作用,让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管理有标可循、依标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体责任,着力在场地、纪律等方面从严管理,不断完善培训设施,进一步规范培训教师管理,提升教学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监考巡考工作,着力加强监考人员队伍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过程管理,不断提升考试质量;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对培训机构、考试点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严谨、更加高效,为企业和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的同时,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