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华东监能罚字[2024]73号文件,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指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教育培训记录中培训人员存在代签名情况,三级教育培训材料中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等,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约谈笔录等资料为证。
华东监管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决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