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枣庄市市中区召开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和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区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六级职员胡子琪介绍了2024年市中区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了解到,自2024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今年来,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最低缴费标准”,精准落实60岁至69岁居民参保减半、70岁以上居民全额资助的参保缴费政策。对特殊人群(特困、低保、一二级残疾人、返贫致贫户、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参保全额资助,实现“应保尽保”。在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之前,修改了31029名60-69岁(1955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居民的征缴规则,为及时享受减免政策提供依据。据胡子琪介绍,市中区医疗保障局调整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在原有病种基础上新增14个单独支付病种;不断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对生育保险方面,参保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都提高至100%;自2024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参保资助、分层分类医疗救助托底。进一步完善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和职工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将34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增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可及性。针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不同服务模式,创新服务管理,推动居家护理、机构护理等服务资源融合发展。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长期护理申请1025人,评估通过723人,基金支付187.62万元。
据了解,市中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将医保业务经办窗口统一设置为医保业务综合受理窗口,由多窗口分散受理变为“一窗通办”。增设“潮汐窗口”,解决企业群众扎推办理阶段性集中业务等候时长的问题。实行“午间不断档、周末不打烊”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渠道、多途径、不间断的医保服务。并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目前,已实现辖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全覆盖。遵循“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合理布局”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及时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协议管理范畴。截至目前,全区共230家药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均可实现联网报销。
为了更快捷有效维护流动人口权益,市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参保登记室主任秦越峰表示,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放宽了参保的户籍限制,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是不受户籍限制的。扩展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扩展到近亲属,分别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该功能目前已开通,范围内的人均可共济。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对大学生、新生儿等群体参保缴费方面,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参保缴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自2025年起,新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缴费期内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