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高效调处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身边24小时 2024-11-13 12:12:30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高效调处一起标的146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5月至11月,原告酒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玉门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先后签订日处理污水2000立方工业污水建设工程合同、污水处理池阳光棚搭建安装工程合同、污水处理厂配电室盖板安装制作工程合同、污水处理厂附属建设工程合同等5份合同,签约总金额335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要求为被告进行了工程施工,完工后移交使用,但一直未进行工程总结算。被告先后向原告付款221.4万元,原告一直未向被告提交施工资料和已付款增值税发票。原告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被告以原告未提交施工资料和完税发票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原告于今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两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对增加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并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双方代理律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鉴于此,主办法官结合同类型案例处理情况,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审理后果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交流,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在法官主持下,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在半个月内向被告提供施工资料,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被告保证于11月15日前给付原告剩余工程款。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将本着“学‘铁人’、铸铁魂、办铁案”的原则,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努力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徐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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