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1302执686号
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捍卫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之规定,决定对本院执行的(2023)粤1302执686号案被执行人戴春花予以悬赏执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执行悬赏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戴春花,身份证号码:44162219800227****
户籍住址: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乌石下居委会乌石下***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10%
(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三个月)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戴春花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备注:本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本金193458.86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并将严厉制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