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余株古树名木,是有生命的文物,也是古都北京重要的景观资源。近年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统筹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通过部门联动,为古树名木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守护古树名木枝繁叶茂。
十三陵泰陵景区门前,生长着10株树龄为200年至410年不等的古树。然而,一些村民在古树周边搭建棚舍、堆放垃圾杂物,与景区整体环境格格不入。昌平区十三陵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取证后,认定棚舍以及堆放的垃圾杂物处于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影响了古树生长以及周边市容环境。近日,十三陵镇对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400余平方米的私搭棚舍依法拆除,并对古树周边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恢复了古树的生长环境。
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以及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为保护好古树名木这一不可再生资源,本市制定了《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根据相关规定,在树冠外缘3米内禁止堆放危害树木生长的物料、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目前,北京市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有4万余株。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能,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精细化执法,着重查看分布在工程建设项目红线内的,散落在街巷、胡同、居住区、村落等公共区域内管护相对薄弱的,以及处于抢救复壮、长势濒危、移植、死亡待确认状态的古树名木,重点查处在树上刻划钉钉以及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倾倒污水污物、堆放物料危害树木生长等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对于生长在边远地区以及市属公园、国有企事业单位巡查管控到位的古树名木,积极会同行业部门通过视频连线等模式,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已和园林绿化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正逐步规范案件移送和办理工作流程。
在执法检查中,城管执法部门还结合古树名木分布情况和区域特色,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海报、折页、倡议书等方式,在风景名胜区、坛庙寺院、居住小区、村庄等古树名木分布较多的区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引导管护责任单位科学规范养护古树名木,增强市民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了解,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意识。
记者:王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