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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内蒙古一男子买彩票,在网上支付店家钱款后,店家将票据发给他,并额外

11月26日,内蒙古一男子买彩票,在网上支付店家钱款后,店家将票据发给他,并额外赠送了一张彩票。万万没想到,店家赠送的那张彩票中了一等奖,奖金有1000万,店家得知后拒绝将彩票归还,男子一气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外!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2024年11月26日关于《彩票店赠送顾客的彩票中奖1000万元,开奖后反悔了,法官协助顾客完成兑奖》的报道) 在这彩票要是没中奖,那就可以是你的。可是它中了1000万,那它归谁可就要掰扯掰扯了。是这个道理吗?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李明在当地一家彩票店通过微信购买了几张彩票,店主王某额外赠送了一张。 就是这张赠票,中了1000万。卖家不给彩票,俩人吵起来,最后闹到了法院。 这起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它不仅涉及巨额金钱,更触及了赠与合同的法律边界以及法院调解在化解此类纠纷中的作用。 这事儿主要争议点是彩票到底归谁。李明和王某之间,既存在买卖关系(购买彩票),也存在赠与关系(赠送彩票)。 赠与合同要想生效,得有三个条件:赠与人得表示愿意送礼,受礼者得接受这个礼物,最后还得把礼物交到受礼者手中。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否明确,以及是否完成了交付。 赠与合同就是一个人把东西免费送给另一个人,对方愿意接受这个礼物,这样就算达成了赠与协议。赠与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王某通过微信发送彩票照片并告知李明赠送彩票的行为,可以视为其表达了赠与的意思。李明接受了赠送的彩票,构成了承诺。然而,彩票实物由王某持有,交付环节存在争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要是赠与人没给受赠人按规定送出东西,受赠人就有权要求对方把东西交出来。 本案中,赠与行为并未经过公证。通常情况下,只有把礼物交给对方,赠与的协议才算正式成立。但也有观点认为,即使赠与物未实际交付,只要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且受赠人接受,赠与合同即成立。 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和彩票购买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赠与合同的成立。但最终的认定,取决于法院对证据的采信和对法律的解释。 王某说因为彩票还没拿到手,所以想撤销这个赠与。那么,法律是否支持她的主张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本案中,彩票的实际占有在王某手中,但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李明,存在争议。如果法院认定赠与合同已经成立,那么王某能否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况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李明并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因此,即使彩票未实际交付,王某撤销赠与的理由也并不充分。面对这起棘手的纠纷,法院选择了调解。兑奖时间快到了,再这样耗下去,彩票可能就兑不了奖了,损失可就大了。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明完成了兑奖。法院的调解,避免了旷日持久的诉讼,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的利益。 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