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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广东惠州,富商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千万遗产给了私生女和她母亲,没给自

11月26日,广东惠州,富商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千万遗产给了私生女和她母亲,没给自己婚生女儿一分遗产,女女儿一气之下将母女俩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法院竟然这样判!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4年11月26日关于《富商去世前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婚外有违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子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的报道) 遗产留给了婚外情?有人说是以遗嘱为准,也有人说要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这件事究竟该怎么说? 事情并不复杂。惠州富商朱某离世,留下千万遗产。他早就写好了遗嘱,把大部分的钱都留给了他外面的女朋友黄某和他们的女儿朱某博。 这对于朱某的婚生女朱某蕙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不接受父亲给她的安排,也接受不了妈妈的财产落到“小三”和她的孩子手里。 这起遗产纠纷远不只是钱的事,更像是一场关于道德、法律和家庭的复杂较量。从道德层面来看,朱某婚内出轨,对妻子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他的做法既没遵守婚约,又触犯了社会的道德规范。 将遗产留给“第三者”,更是对妻子和婚生女的二次伤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谴责。 法律嘛,挺冷静的,主要是讲究规矩和流程。无论朱某的私德如何,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朱某博虽然是私生子,但也拥有继承权。法院需要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 要理清这起案件,我们需要关注几个关键信息点:朱某的亲笔遗嘱里有一些修改痕迹和拼写错误。这是否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朱某在立遗嘱时,是否受到胁迫或欺诈?这些都是需要查证的关键点?朱某留下的遗产里,有他和前妻共有的东西。 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朱某蕙能继承母亲遗留的那部分财产吗?这部分遗产是否应该先分割出来,再进行分配? 继承权的分配:即便遗嘱有效,法院也需要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结合扶养义务、公序良俗等因素,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 一审法院判决朱某博继承80%的遗产,朱某蕙继承20%,这是否公平合理?法律规定,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孩子都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朱某博作为非婚生子女,自然有继承权,这没什么可争议的。 但如何平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朱某博分得遗产中的八成,朱某蕙则拿到了两成。法院觉得,朱某给黄某的赠予有些不合适,得取消这个赠予。朱某博和朱某生活在一起挺久,对朱某照顾得也多,所以朱某博分得的遗产会多点。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这对于朱某博来说,无疑是胜利的。 但她真的赢了吗?这场诉讼让她跟家人疏远了,还背上了一个“私生女”的名号。朱某蕙决定向高院申请再审,这场遗产之争还远未结束。 最终的结果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将成为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例,它将对今后的类似案件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