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重庆,女子把电瓶车推到29楼走廊充电,半夜起火导致2名邻居身亡,女子被判刑3年,向受害者家属赔偿172万余元,丈夫却拒绝承担,还称“电瓶车是我老婆的,跟我无关!”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4年11月26日关于《女子电瓶车推上29楼充电,起火造成邻居身亡,其丈夫:与我无关》的报道) 难道这就是夫妻吗?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是这也实在是太过冷漠了。 2021年7月,重庆一栋高层住宅楼的29层,凌晨时分,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刺耳的警报声撕裂了夜的宁静。这突如其来的灾难,源于一桩看似不起眼的事件——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 这起悲剧的始作俑者,是一名叫做李莉(化名)的女性。她将自己的电动车推到29楼楼道,从家中私拉电线进行充电。这种行为,在很多小区屡见不鲜,甚至成为了一种“潜规则”。 但正是这种平时觉得方便的做法,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悲剧熊熊烈火吞噬了楼道,两名邻居在睡梦中被浓烟呛醒,最终不幸丧生火海。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很快就展开了调查。 李莉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被判决赔偿受害者家属172万余元。一个生命就这样因为一时的疏忽而失去了,真是让人痛心。 更令人心寒的是,李莉的丈夫在事后竟然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声称“电瓶车是我老婆的,跟我无关”。这种冷淡的态度,无疑是给受害者家属的伤痛雪上加霜,也招致了公众的广泛批评。 李莉的责任毋庸置疑。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和两名邻居的死亡。在楼道给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很大。这种行为不仅不符合消防规定,还严重危及其他居民的安全。 因此,李莉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并承担巨额赔偿,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然而李莉丈夫的“甩锅”行为,却值得商榷。虽然电动车是李莉个人购买和使用,但作为共同生活的夫妻,他难道就没有责任和义务对这种危险行为进行劝阻吗?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或损害赔偿,原则上应共同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这事儿是对方一个人干的,而且你根本没同意。在本案中,李莉丈夫显然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防范义务,因此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李莉夫妇承担70%的责任,赔偿金额降至91万元,物业公司承担剩余30%的责任。这个判决结果展示了法律的公正性,也为类似事件的责任认定提供了参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