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的傅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反映,2024年10月9日,他在位于江北的南京宏众大晟汽车销售公司(现已更名)的4S店购买了一辆红旗HS5旗享PRO,提车当天就发现刹车有问题,有抖动现象,他向4S店反映了一个月了,要求他们赔偿1万元,店方不接受,只同意帮其更换新的部件,不予赔偿。目前,此事还没有解决。
记者电话联系傅先生了解详情,他说,当天新车提回家时,下坡路段刹车发现方向盘有抖动现象,大约是10月11日前往4S店交涉。后来多次前往4S店交涉检查。最终店方给出的结论是右前轮轮毂轴承的某个点不平整,导致刹车“跳动”。傅先生表示,这种震动能够传递到方向盘,感觉比较明显,“关键新车刚提就出现这个问题,内心实在不能接受。”后来,经过交涉,傅先生提出让店方赔偿1万元。店方表示新车在质保期内,愿意免费维修,另外赠送1880元的抵扣劵,可在店内消费,但傅先生不同意。
记者电话联系该公司与傅先生对接负责售后的钟经理,他告诉记者,客户当时反映情况后,他们很重视,安排有经验的维修师傅试车检查,最终判断是某个轴承有点不平整导致,店方更换后问题就解决了,但是傅先生不同意该解决方案,要求恢复原状。售后经理表示,客户曾提出退车换车,其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符合三包法相关规定,店方认为在接到这件事情的反映后,处理流程和态度上没有任何问题,傅先生多次向12345热线以及12315热线反映,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也到店调查,最终结论是终止调解。
在傅先生出示的南京12345转到江北新区泰山市监分局核实答复显示,商家已及时给客户提供代步车辆且表示免费更换车辆的右侧轮毂轴承及赠送价值1880元的抵扣券,客户表示不认可,要求给予1万元的现金赔偿才同意授权更换车辆配件,商家表示该车更换配件制动盘、轮毂轴承不在制动系统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不符合三包法退换条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规,市监分局终止调解,消费者可通过法律仲裁、向法院起诉维权。
钟经理表示,客户提出1万元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因在质保期店方为其免费维修,并未给客户带来实际损失。记者再电话联系傅先生,他认为,自己提了一辆新车就出现刹车问题,谁能受得了,而且多次往返4S店、试车,目前公里数已经好几百公里,怎么没有损失?所以只接受现金赔偿。记者再反馈给钟经理,他表示,反复试车的加油费都是公司的油卡加的油,而且店里也提供了代步车给客户,所有流程和处理方式都合法合规,也符合行业惯例。记者与双方多次沟通,12月4日下午又接到钟先生电话告知,店方本着重视客户积极解决问题态度,经过向领导请示,愿意申请2000元现金,遗憾,傅先生还是没有同意。记者再次联系傅先生,也试图斡旋一下,但依旧未达预期,一言难尽,此事还僵持着。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任国勇
校对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