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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23岁男子,租了一个房子,本来住得也挺舒心的,不料30多岁离婚女房东,

山东东营,23岁男子,租了一个房子,本来住得也挺舒心的,不料30多岁离婚女房东,天天向他示好,要和他有进一步发展,并且还给他发了不雅的视频,男子不堪其烦,拒绝了一次又一次,房东直接威胁他,如果不和她在一起,就不退他那2000元押金。

(来源:潮新闻)

“是不是有年龄差距,就不能有爱情?”小海看着女房东发来的信息,内心就一阵厌烦了,都跟她说了多少遍了,都拒绝她多少遍了,还这样发信息,他恨不得冲到女房东面前,再次大声地跟她说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小海今年才23岁,正是青春年华,有着大好的未来,他还没有谈到一个心仪的对象,他怎么会喜欢上这个30多岁的女房东。

小海觉得这个女房东应该是离婚了,所以才会喜欢上23岁的他。

可他怎么可能接受30多岁的女子,在小海看来,他有着大好的青春,应该和一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在花前月下,谈情说爱,而不是和一个30多岁的大姐姐,去谈恋爱。

可这个30多岁的女房东实在是太烦人了,从去年6月份开始就对他纠缠不放。

一开始的时候,小海还不怎么放在心上,他以为这个30多岁的房东离了婚,然后喜欢上年轻的男子都是很正常的。

毕竟小海觉得自己长得还不错,又是处于青春年华的年纪,吸引房东大姐姐的喜欢,也是很正常的,对于这份喜爱,小海只放在心上,因为他不喜欢大姐姐。

小海以为,自己跟房东大姐姐说清楚了,事情就解决了,却不料这个房东大姐姐一点都不理解,还一如既往地给他发信息。

如果是日常的嘘寒问暖,小海也能接受,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房东大姐姐,实在是太烦人了,竟然对他进行了长期的骚扰。

这个房东大姐姐发的信息,实在是太让他难以接受了,总是往不好的方面引导,甚至还给他发不雅的视频。

小海怎么也没想到这些,这个房东大姐姐竟然如此不要脸,作为一名女子,怎么可以发这些信息呢!

面对这样的房东,面对长时间的被骚扰,小海再也住不下去了,他就想搬走。

而这个时候房东提出了一个让他无法接受的条件,她竟然让小海陪她一起睡觉,否则就不退那2000元的押金。

这下小海不干了,自己挣2000块钱可不容易, 现在房东竟然无缘无故扣掉,他肯定是要回来的。

而且小海想不通的是,女房东怎么可以以这个理由扣他的押金,他又没有违约,他只是租房子而已,租期到了,凭什么不退押金。

他觉得这件事情,是女房东有错在先,凭什么要扣掉他的押金,为了拿回自己的押金,小海就曝光了这个女房东,让大家都避雷。

对于小海来说,他是一个年轻的男子,正是芳华年纪,却因为房东的个人爱好,他连自己的押金都要不回来,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在租房子的时候,小海和女房东之间只是合同关系,双方都需要履行彼此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他们的合同关系当中,小海只是房客,房东就是房东,房东需要提供房子,小海只需提供房租,他们不需要维护除此之外的关系。

小海遇到的问题是,女房东对他一直进行骚扰,其实女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房东以不退押金为由威胁小海,让他做不想做的事情,就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对她进行行政处罚。

不管是男子也好,女子也好,面对像女房东这样的骚扰,都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样的女房东,你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