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装修款,毛坯房装成民宿,就能坐在家里等着托管公司每月付高额房租……
近期,有市民反映遭遇了“装修返租”骗局。不仅租金没收到,装修款也打了水漂,现在托管公司也人去楼空。
据介绍,有托管公司打电话联系市民,可以帮忙出租空置的房屋。双方合伙装修,房东出70%,公司出30%,公司承诺会在一个月内将房子装修成民宿,然后每个月可以给返还几千元的租金,并承诺租金会以每年5%的增幅递增。
然而市民在支付了4万到10万不等的装修费后,却发现装修公司迟迟未进场施工,即使有进场施工的,工程进度也非常缓慢,多次催促也于事无补。直到托管公司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到了仍没有收到租金、也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据了解,这样的事件在昆明及省内州市已不是初次发生,已有多位市民受骗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
去年2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发布“房屋装修也有骗局?检察官带您揭秘→”的文章,介绍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在签订、履行房屋装修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装修定金、预付款的案件。
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诱骗多名受害人与其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并以装修定金、预付款等名义骗取受害人资金。最终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作出判决。
云南十上律师事务所陈宏元律师介绍,从此前的新闻报道来看,此类犯罪作案手法以房屋托管、支付装修费用后返高额租金为诱饵,吸引业主签订房屋托管合同,骗取装修款后,又以拖延工期、公司倒闭等方式“跑路”。
该类犯罪作案有虚假宣传包装公司、诱导受害对象、先期履行部分合同、时机成熟携款潜逃等特点。以闲置房屋统一托管装修为名,承诺高额返租,收取装修费用,看似回报可观,实则可能陷入诈骗圈套。
该类案件是典型的合同诈骗案。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业主与其签订合同,或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实务中将结合最终认定数额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钱赢利的“幸运”和“好事”。
房东需要克服侥幸心理,正确对待房子装修出租、经营致富等各种炒作,才能筑起“装修返租”骗局的第一道防线。若是有闲置房屋装修的打算,碰上“装修返租”等情况,要高度警惕并详细了解企业情况,例如,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是否频繁变更、是否有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谨防上当受骗。
此外,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当清楚、详细、具体、明确,并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要跟进合同履行进展,一旦发现合同骗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