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三期
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只要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就可以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想知道如何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看下面!
特别提醒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法院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此处是指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删除)
诚实守信、人人有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被执行人去向和财产线索!举报电话 0713-7219080 0713-7219082,蕲春法院将持续曝光失信“老赖”名单敬请关注!
来源:蕲春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