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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使得越来越多罪错未成年人视年龄为保护伞,即便在各地

“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使得越来越多罪错未成年人视年龄为保护伞,即便在各地派出所留有案底也毫无顾忌。更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人传人”现象…… ​​​

评论列表

历史主动赢家
历史主动赢家 15
2025-07-01 10:51
少管所必须恢复
铭哥
铭哥 15
2025-07-01 00:45
法律应该跟上时代发展
普通爱国人士
普通爱国人士 12
2025-07-03 12:37
现在物质丰富,很多小孩长到10岁就跟成人体型差距不大了,已经具备了违法犯罪的能力基础,应该要把刑责年龄降低到10岁。
咨再
咨再 2
2025-07-07 16:10
应对8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判刑加巨额罚金!没钱让养的人交钱!不能对未成年人罪犯太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