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所有人都知道,农村的宅基地是禁止非法交易的,尤其是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
但是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宅基地的主人愿意卖,双方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只要彼此能够遵守契约精神,就算是没有法律保护也没什么顾虑!
可事实再一次证明,所谓的契约精神在金钱面前根本就不堪一提,什么人与人之间彼此的信任,在金钱面前都变成了空气。
所以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句,千万不要拿所谓的契约精神和信任去做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因为事实证明,只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东西,到最后都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007年,北京市一名高校老师王某在北京市房山区田各庄村以八万元的价格从当地农民手中买下了一套宅基地,从此便过上了让人羡慕的田园生活。
那个时候人们的思想真的很奇怪,农村人拼命地想到城市里去买房子,然后落户到城里,告别水深火热的农村生活。城镇居民却总想着在农村买一套房屋,享受那份田园生活带来的宁静之美。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王某的幸福的田园生活在11年后被打断了,,2018年,房子的原主人李某找到了王某,并且向王某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李某称,自己的母亲有老房子情结,想把老房子买回来!
王某一听就不乐意了,当初李某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患癌,经济条件太差,才主动找上门,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如今,11年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房子也早已涨成了天价,李某此时却舔着脸回来,想把房子买回去,很显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对于李某的要求,王某断然拒绝了,都说先礼后兵,李某显然是熟知法律的,在被王某拒绝后,他立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其诉求为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
其实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李跃口中的所谓的母亲对老房子有情节一事纯属就是一个借口,无非就是自己对违反契约精神事情的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李某也深知,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肯定会无条件地支持自己的诉求,果然,就像李某所想的那样。
2019年,法院审理并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法院认为,王某并非该案涉及房屋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享有该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作为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5年间,王某不认可判决,多次提起上诉,各级法院先后作出17份判决,但其全都不认可,不履行判决。
最终,法官破门强制执行,对房屋进行腾退。时隔16年,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祖宅又回到李某手中,李某赢了,但是他虽然赢了官司,却输掉了人格,因为他严重违背了契约精神。
在这件事情当中,最让人无语的就是房子的原主人李某了,在房屋被强行腾空交回自己的手中后,他得意洋洋地向众人说:“她就是不服这判决。”
真的是一副无赖的嘴脸,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我们无法去评判双方谁对谁错,毕竟这位王某确实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冒险去农民手中购买了宅基地,而且还侥幸的认为李某会遵守契约精神,身为一名老师,犯了一个最具常识性的错误,如今,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契约精神可言吗?在金钱面前,一切都已经变成了空谈!
诚然,房子的原主人李某也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当初自己经济拮据时把房子卖给了王某,其实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王某也算是李某的恩人了,毕竟在当时出如此高的价钱买一个农村宅基地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更加让人感觉到离谱的是,王某与李桦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委员会加盖了印章,该村委会还收取了王桦3000元。
如今看来,这桩农村宅基地的交易更像是当初为这位王某挖的一个巨大的陷阱,不过这件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王某不是贪图农村宅基地,又怎么会在明知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还非要从一位农民手中购买宅基地呢?
事情被传到网上以后,立刻就成了热点消息,关于契约精神的话题,也再次被人提起,而我们这个社会的契约精神,显然已经逐渐消亡了,没有信任,没有契约精神,眼里面只有金钱,对一个社会来说,这真是一个莫大的悲哀!
对于这位北京房山区田各庄村民李某来说,他赢了,但是他却让整个社会的道德再一次面临滑坡的危险,那就是人与人之间还有没有最基本的信任了?
另外,这起案件的判决很快便会在全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因为虽然法律明文禁止农村的宅基地进行交易,但是仍然有不少人抱有侥幸心理,在农村购买了宅基地。
如今,这一判决的实施,会让很多出卖农村宅基地的人心里开始打起了小算盘,北京的李某可以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当初卖出去的宅基地,那为什么自己不能呢?
去派出所报警,说有人诈骗,刑事犯罪,抓起来坐牢[好生气]
你可以告他违约赔偿2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