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和日本两家无印良品公司的纠纷又有了新进展。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1月4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即北京无印良品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棉田公司)起诉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和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无印良品方)商业诋毁胜诉,获赔40万元。
索赔310万,判赔40万这两家公司关于无印良品的商标纠纷争议已持续多年。
2015年4月,因认为日本无印良品公司在毛毯、床罩、床褥、枕套等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构成商标侵权,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无印良品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将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告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方商标侵权行为成立。除停止侵权、赔偿原告四十多万的损失外,还要求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大陆地区实体门店发表为期三十天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日本无印良品方不服并提起上诉,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民终172、173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判决。
当年11月10日,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及线下实体门店发布声明,称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标类别上,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
对此,棉田公司认为这是日本无印良品方在传播编造的谣言,并导致公众认为棉田公司的“无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为山寨货,给棉田公司造成损失,构成了商业诋毁。
因此,棉田公司又把日本无印良品方给告了,要求法院判决日本无印良品方赔偿因商业诋毁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同时赔偿公司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此外请求法院判决日本无印良品方在天猫和京东的官方旗舰店、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中国大陆所有实体门店、经济日报、凤凰网连续一个月发布声明以清除影响。
2021年7月,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方此前发布的公开声明客观上存在违背事实的表述,实际上贬损棉田公司商誉,商业诋毁行为事实成立。最终判决日本无印良品方赔偿棉田公司经济损失费30万元,以及棉田公司的律师费10万元。
商标权争议,是否存在抢注?从成立时间来看,日本无印良品成立于1980年,棉田公司成立于2000年,那为什么双方会在商标权上打了这么多年官司,日本无印良品就算输了也要嘴硬称被“抢注”商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24类国际分类的无印良品商标权上。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11月4日,共有68个24类国际分类的无印良品商标,但其中只有8个是日本无印良品申请注册的。
而棉田公司是最早在该国际分类上注册无印良品商标的,早在2000年4月就申请注册了,并于第二年核准注册。商品服务包含了棉织品、毛巾、浴巾、枕套、被罩等等。此后棉田公司又通过申请商标,陆续涵盖了印花丝织品、印花棉布、 家用亚麻布、 丝绸(布料)、鸭绒被、 毛毯、丝毯等大部分24类商品。
虽然自2005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后,日本无印良品也注册了不少商标,但在该类别上似乎慢人一步。目前在24类下,公司只能在部分材质窗帘、 伊斯兰教隐士用龛(布)和寿衣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商标。
2001年4月,日本无印良品曾针对棉田公司第1561046号商标,也就是2000年申请的第一个无印良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2004年1月7日,商标局裁定棉田公司的第1561046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2004年1月20日,日本无印良品方不服上述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随后经过一、二审行政诉讼程序,商标评审委员均维持认定该商标的核准注册。
201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第2号判决书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2000年4月6日之前其“無印良品”商标在日本、中国香港地区等地宣传使用的情况以及在这些地区的知名度情况,并不能证明其“無印良品”商标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使用在第24类毛巾等商品上,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事实,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
目前棉田公司与日本无印良品方在全国范围内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产生多个纠纷。虽有胜诉案例,但棉田公司及关联公司因不规范使用“无印良品”商标,也曾被多个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