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制定出台了
《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明确
2024年1月1日起
山东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
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主要是统筹哪些方面?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七统一、两提升”:
“七统一”:
一是统一参保缴费政策。
二是统一认定、鉴定政策。
三是统一待遇政策标准。
四是统一基金收支管理。
五是统一基金预算管理。
六是统一经办管理服务。
七是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两提升”:
一是持续提升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能力。二是持续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
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吗?对职工来说
不会因实施省级统筹降低工伤保险待遇。
比如,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全省政策统一,根据本人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待遇实现全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省均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发(2023年标准为98.566万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3535元,实现全省同级别同待遇,充分体现工伤保险对职工保障的公平性。
对用人单位来说
《实施意见》统一了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大多数地市与原政策平稳衔接,个别地市行业基准费率将明显下降,切实减轻当地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行业基准费率下调、上浮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确定为常态化政策。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会发生变化吗?缴费方式有哪些?征缴方式保持不变。
在线上:
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方式缴费,还可以选择三方协议或者微信、支付宝等方式。
在线下: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也可以运用社保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缴费方式。
在缴费过程有任何征缴问题和建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热线电话:96612366进行咨询。
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如何统一认定鉴定政策?《实施意见》明确,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伤认定工作,全省统一认定、鉴定工作流程,规范裁量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