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开除学生惹争议,学校有无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成都七中在中国教育界大名鼎鼎,是全国最顶级的中学之一,在这里求学的孩子,少说也是百里挑一,基本上锁定了一所名校。所以成都七中这一次开除一名学生,很快引发了舆论争议。
被开除的这名李姓学生是高二的学子,他在班主任的班会课上突然发难,他主观臆断老师的发言是在隐射自己,于是打断班会,当场对班主任实施侮辱、威胁,并且将水杯里的开水泼向老师。
在事件发生之后,学校的处罚是果断直接的,面对做出如此行为的学生,开除是对老师和其他同学最大的负责,谁也不敢保证这样的学生,会不会作出其他出格的事情来。这一次泼开水,下一次就能砸凳子,无法约束自己行为的学生,必须接受处罚。
事情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讨论,人们在支持学校的做法的同时,也在探讨,学校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苛刻了?
学校本来就是教书育人的,学生的品德与学习都是学校要负责的,学生有问题,更需要学校的教育,如果仅仅因为学生的一个错误,就把他开除,这样轻易地放弃一个学生合适吗?
坦白说,不合适。我相信这名学生的本质不会,他值得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他犯的过错总是要接受处罚的吧?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一名学生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这本身就是在教育学生要承担责任,不是吗?
李同学需要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个机会不应该由成都七中给他。如果他真的改过自新了,那么他完全可以在别的学校发光发热,继续自己的学业。
成都七中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他的家,没有底线的容忍他的过错而不给予惩处,一味地容忍,只会败坏校风,最终反噬整个学校。
开除一个学生,是一个学校对学生最大的威慑手段,这可不能丢。我们回头看看,九年制义务教育就知道保留学校的开除权利有多重要。
根据法律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不能开除学生的,并且现在老师已经没有惩处学生的权力,不能体罚不能打骂,稍有不慎,家长留言投诉,老师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了不少学生有恃无恐,他们不思学习,对抗老师,欺辱同学,成为课堂纪律的破坏者,成为学校风气的破坏者。
人人痛恨他们,却又拿他们没有办法。这些学生在学校养成一身坏毛病,去到职业学校,或者直接走上社会,同样是不良因素,定时炸弹。
本就应该在他们被惩处的时候无法惩处,这难道不是一种纵容吗?
所以,我觉得初中小学阶段也应该恢复学校开除学生的权力,只有这样,才有威慑作用,才能更早地发现不良少年,更早地揪出他们,惩戒他们,帮助他们。